陈希同称自己只是一名傀儡,并非“六四”屠杀元凶。图为江泽民和李鹏。(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
1989年的那场由邓小平、李鹏等人决定的大屠杀,在台前宣布这一惨案的却是北京市长陈希同。申诉无果,陈希同无奈中曾出书。一则为自己开脱,二则为其贪腐罪喊冤,指出是“被江泽民政治清洗”的结果。
在“六四”时担任北京市长的陈希同曾出书《陈希同亲述:众口铄金难铄真》,书中这名被前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以贪腐罪名拿下的前北京市委书记否认对他的贪腐指控,陈形容他的贪腐案是文革以来最大冤案,暗批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是整他的罪魁祸首,并试图撇清“六四”责任,称自己只是一名傀儡。
写书动机:鸣冤
陈希同称自己只是一名傀儡,并非“六四”屠杀元凶,暗批江泽民是整他的罪魁祸首。(网络图片)
该书由前赵紫阳智囊姚监复执笔,姚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在医院与陈希同进行了八次访谈,由香港出版社编辑成书。负责出版本书的鲍朴说,这是罕见的、由被指是“六四”事件幕后黑手的人,第一手谈及当年详情。
姚监复在答复海外中文媒体记者写书动机时说:“我认为很简单,这一个老头觉得很冤枉、发牢骚,他没有贪污怎么判成贪污罪了,我觉得他应该鸣冤叫屈。我就想我作为记述者,我有责任把这个事实给大家说。另外相信读者是聪明的,有智慧的,让读者来判断。”
姚监复引述陈希同本人强调,他没有贪污一分钱,这是文革以来最大冤案。“这本书里面有,他就说,这就是最大的冤案。政治局委员里面,(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认罪了,他没有认罪。”
陈希同说他比已故的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和赵紫阳遭了更多罪。“与他们相比,我只是小人物,但是我面对的不公和诬蔑要重得多。”他说:“我一直希望有一天他们会纠正错误,但是他们表现得非常顽固。我别无选择,只能说出来。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不能给我翻案,他们所谓的司法独立就是一个谎言。”
一度期待申诉 绝望后才出书
观察家认为,当年陈希同案是原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手操办。对于江泽民为何要严厉打击他,陈希同表示不知情:“江泽民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我自己能做到的就是问心无愧。”他并否认参与权力斗争,也没有反对过江泽民,但对于江泽民是否对他有怀疑,他引述一句古话:“主疑臣死”。他还引述曾任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的话说,江泽民是一个大政治骗子,投机分子。
可能出于保护陈希同的缘故,姚监复在访问中强调,这次出书只是“他和出版社的主意”,陈希同只是同意他们出书,但对具体日期并不知情,“他本人不知道这个时候出书”。姚监复说,陈希同最初的条件是2011年12月31日前不能出书,因为他正就贪污案向最高法院申诉,“我遵守了这个诺言。”2012年以后,他再问陈希同出书一事,陈希同说要等申诉结果,可是申诉没有回音,他就决定出书了。
他还说,整个访问过程没有受到压力,也相信没有走漏风声。而这本书只是两人八次谈话的内容,双方曾经有十几次的谈话。
陈希同:我被江泽民政治清洗
陈希同被控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共计价值人民币55.5万余元。陈希同为此被判监13年,另因怠忽职守罪被判4年。
陈希同指出,16年前对他的贪污定罪是“文革以来最大的不公”。他是江泽民政治清洗中的受害者。
他说当年触发了对其受贿指控的事件——即把从外国政要收到的礼物转给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BPAT),实际上是来自江泽民的指令。陈希同说:“有一天,江泽民视察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发现他们资金短缺。他让人给我带信,让我帮助北京人艺。”
陈希同适时地去了香港,从富豪那里寻求捐助。他当时希望筹集一亿元为剧院成立发展基金,他也决定把外国政要赠送的所有礼物捐赠给该基金。他表示:“根据规定,我们或者把礼物捐给慈善机构,或者上交政府。我所做的完全合法,一切都妥善地做了记录,并有收据。”
陈称只是把这些礼品借到办公室估价,不构成犯罪。
陈希同在接受采访中否认当年参与任何权力斗争。他说:“在权力斗争中,任何事情均会发生。对手会用一切卑鄙手段去夺取权力。”
有观察家说,陈希同反对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成为中共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六四悲剧“可以避免”
陈希同于1989年“六四”事件时担任北京市长,曾参与学生对话,1992年升任北京市委书记。
“六四”镇压后,陈希同曾以北京市长兼国务委员的名义,向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认定学潮是“暴乱”、当局镇压是“平暴”。该报告曾印发100万份,传达全国城乡,被看成是对陈希同“六四”元凶历史定位的举证。
对此,陈解释:“中央让我做报告,我不能不做,(对这份报告)我一个字也没有参加讨论,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有改,但是我承担责任。”
从陈的语气中,看出陈并不认为当年的镇压是一件光彩的事,这与李鹏《日记》里那种理直气壮、舍我其谁的气焰,全然不同。一句“但是我承担责任”,流露出陈一定程度的忏悔。
姚监复问陈:“你作为市长,你的市民无辜死掉了,你有什么感觉?”陈的回答是:“作为市长,我感到难过……假如处理得当的话,一个人都不应该死,而事实上,那天死了好几百人。”姚指出:对“六四”事件的认知,陈并未摆脱“执政者的思维定式”;但对话过程,体现出陈“人性的复苏和挣扎”。他说:“回想六四,我认为是一场可以避免、应当避免而没有避免的悲剧。”
同为当年的镇压者,谈“六四”惨剧,陈希同表现出与李鹏截然不同的语调。这大抵与陈的遭遇有关。作为镇压“功臣”,“六四”后,陈高升至北京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但不久,却在与江泽民的权争中失势,以“贪污罪”下狱,被判刑16年。从显赫高官到阶下囚,重重摔落,一摔到底,陈希同从中品尝人生无常,这一点决非李鹏所能体会。
关于“六四”,外界盛传,身为邓小平亲信的陈希同,曾向邓“谎报军情”,夸大学潮严重性,导致邓做出镇压决定。对此,陈辩称:“邓小平耳目众多,他怎么可能被骗?(“谎报”的说法是)低估了他。”陈还表白“半次都没有去过邓家。”
陈希同在书中强调,自己在“六四”事件中,只是一名傀儡。陈希同否认自己是“北京戒严指挥部总指挥”,说:“到2010年看了《李鹏日记》才知道我是总指挥,89年时李鹏为什么不告诉我?有机会见李鹏的话,得问他,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
对于这一矛盾,有评论认为很可能是邓小平和李鹏炮制了“戒严指挥部”并分派了职务,却并没有明确通知。而最合理的解释是:当时,连邓和李两人,对戒严和镇压能否成功,都没有十足信心,故而含糊其辞;更有可能,当时中共内部一团乱,连究竟谁被委任为“戒严总指挥”,都成了一笔糊涂帐。
但据美国之音报导说,几位当年亲身参与六四,或在那次事件中失去亲人的当事人,他们都认为陈希同在那次事件中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被称为“天安门母亲”的丁子霖在六四那天失去了她的儿子。她对美国之音说:“陈希同有陈希同的罪责。作为当时的北京市长,他和李锡铭在学生绝食的时候,他们给中央报了一个每天的大事记。我亲耳听到传达的,市委书记李锡铭和市长陈希同给中央的报告,是不是还有一个当时教委的何东昌。他们三人狼狈为奸。”
而六四当事人、北京的大学老师吴仁华也对美国之音说:陈希同不是傀儡,而是“主要责任者”。“从学潮一开始,他就派人在学生大字报里断章取义收集材料,甚至派人去贴大字报。他们不断把这种东西送交给李鹏,然后由李鹏提供给其他的中央领导人,非常明确,就是要采取镇压方式,要坚决把学潮压下去。”
只有三人看到陈希同举报江泽民的信
据《江泽民其人》一书记述,靠1989年“六四”民运上台的江泽民,最怕军队不跟他这个没摸过枪的军委主席走。当年邓小平的健康每况愈下。江在十四大(1996年)从军队核心赶走杨家兄弟,并大力培植亲信。然后,江泽民开始盘算把矛头指向北京市这个重要政治滩头阵地。
据悉,陈希同与邓小平关系非常好。江泽民被提到北京,陈心里不平衡,也看不起江。在1995年初,陈希同曾联合省级干部,给邓小平写联名信举报江泽民。但是邓把信交给薄一波,想让薄一波看一看他推荐的江泽民是个什么货色。而薄一波却把江叫来,据悉,江一身冷汗、战栗不已,最后薄、江达成交易,薄帮助搞倒陈希同,从周围下手,而江给薄熙来及亲信加官晋爵。
薄一波是整人能手,看到陈希同这封检举信,薄暗自高兴抓住了江的把柄,可以藉以要胁江,为儿子薄熙来和亲信等加官晋爵。
薄一波把陈希同的举报信给江泽民看,江吓得一身冷汗,哀求薄在邓小平面前为他美言,保住自己总书记的职位。
薄熙来能在仕途上飞黄腾达就是凭着父亲薄一波手里有陈希同向邓小平告江的那张状纸。内容只有四个人知道:陈希同、邓小平、薄一波和江泽民。江泽民于是要致陈希同于死地。
随后就是,首钢前董事长周冠五1995年因经济问题下台,其子周北方被捕入狱,与周北方关系密切的邓质方从此在公众视野消失。北京市秘书集团受贿案被曝光,副市长王宝森同年4月死在北京近郊怀柔县一个山上,官方口径是王吞枪自杀。而实际上从现场的脚印、创口、火药、弹壳等线索看出:王是他杀而非自杀。据国安内部消息透露,是江泽民派的国安特工干的。
王宝森的死通过中央电视台大播特播,陈希同慌了手脚。而周北方被判刑,让邓小平也不得不为自己考虑后事,如果与江交恶,邓家的后代也成为被江整肃的对象。陈终于知道自己是在劫难逃。
但江泽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搞出的证据也不过是陈希同“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其中金银制品八件,贵重手表六只,名贵水笔四枝,照相机三架,摄像机一台),共计价值人民币55.5万余元。”这对于政治局委员这个级别的领导人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甚至可以说“清廉”了。
陈希同为此锒铛入狱,因贪污罪被判13年,因玩忽职守罪被判4年,两罪并罚共计有期徒刑16年。1995年陈希同被撤销党内外职务,1997年邓小平去世,1998年陈被判刑16年,前一年,陈希同之子陈小同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2004年陈希同保外就医。据判决书,陈希同将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出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