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因中国银行挂钩原油的投资品“原油宝”而遭巨额损失。(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8月4日讯】(看中国记者文龙综合报导)中国投资者因中国银行挂钩原油的投资品“原油宝”而遭巨额损失,而时隔三个月,中国银行的补偿方式不能令投资者满意。截至目前,27个省的高级法院发布公告,审理投资者发起的诉讼。
8月3日,中国央行旗下的《金融时报》发布“原油宝”事件新进展,未与中国银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原油宝”投资者可通过各地法院进行诉讼。
自7月21日起至今,已有包括北京、上海、重庆、 广东等共计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法院发布了相关公告,对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还有天津、江西、海南、西藏4省(自治区)未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显示,投资者可根据开户行地点、诉讼标的额大小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已经立案受理的,根据诉讼标的额移送到相应法院管辖。
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介绍,案件起诉是遵循诉讼时效的要求,审理时限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审判期限要求。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3个月。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该按照审判时限要求,安排开庭审理裁判。
“原油宝”事件的影响不仅对于投资者及中国银行自身,对整个中国银行业从事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控也敲响了警钟。
在5月5日深夜,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回应原油宝产品客户诉求:已经研究提出了回应客户诉求的意见。目前中国银行相关分支机构正按意见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国银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同时,中国银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关机构追索的权利。
中国银行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穿仓部分的损失由中国银行来承担;至于投资者保证金部分,中国银行以客户4月20日22:00持仓金额的20%给予补偿。
“原油宝”事件起因是在4月20日22:00,WTI(纽约西德州中级原油)的5月价格约为每桶11.68美元;就在“原油宝”停止交易后,美国原油期货价格急跌,最后以每桶-37.63美元作收,但中国投资者对此无能为力,中国银行也未强制平仓。
当时已有众多投资人表示要进行集体诉讼,提告中国银行。按协议结算价统计,客户约有6万人,总亏损规模不少于90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逾6万名客户42亿元保证金不但全部赔光,还倒欠中国银行逾58亿元。
这次事件有许多争议点,也暴露出“原油宝”的产品设计有漏洞。
第一个漏洞是,挂钩美国WTI的“原油宝”选在最后结算日的晚上10时后就停止交易,按照当天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公布的结算价结算,等于晚上夜盘刚开始,就不让投资人交易。但之后市场还在交易,后果却要投资人承担。
投资人收到手机上的帐户通知,只能眼看着所有的投资本金都被中国银行收去,还因为要补保证金而倒欠银行。
第二个漏洞是,移仓日放在合约到期日前一天。美国原油期货交割日大多在每个月的20日左右,中国银行选择在前一天移仓(投资人若不愿了结现有投资,可卖掉本期合约,换成下个月合约),但中国工商银行的同类产品却是将移仓日定在15日前后,提前一周移仓。
业内人士指出,金融是特许经营,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本质上是国际期货的差价合约,属于期货衍生品,中国银行是做市商,俗称对赌平台。问题的核心是,银行没有期货牌照,更没有期货衍生品和做市商的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