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在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地位,有“夫孝,德之本也”之说。(图片来源:Adobestock)
“孝”在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地位,有“夫孝,德之本也”之说。一个人真心行孝,能得到神佛的护佑,会有神迹显现。
一、朱泰孝母 虎不敢餐
宋朝时,湖州武康人朱泰,服侍母亲非常孝顺。他家很穷,他就日日砍柴卖钱,来供养母亲,而且经常要走几十里路远的地方去卖柴,再买回食物来养母。朱泰自己布衣粗食,告诫妻子儿女要时刻观察母亲的情绪。
有一天,朱泰鸡叫第一遍的时候,就上山打柴了,天稍亮,他停下来休息。正在这时.忽然来了一只老虎,一下子擒住了朱泰的前腿,拖着就走。朱泰吓得神志模糊了,任老虎衔着走了一百多步路,才苏醒过来。一醒过来.他就尽了最大力气,大声地对老虎说:“老虎!你作恶竟要吃我!我并不怕你吃我,可憾的是:我母亲今后没人可以依靠了!”说也奇怪,朱泰讲完这句话,那老虎竟丢下朱泰,头也不回地走了,就像有人驱赶它一样。
朱泰忍着巨大的疼痛,爬着回到家,乡邻都非常惊异,并称赞他说:“朱泰孝母,虎不敢餐!”
二、孝子守墓 冬树长叶
宋朝时代,有个人名叫徐积,三岁时就死了父亲。母亲教他读《孝经》,才几岁的徐积,一面读着书,一面想起了父亲,竟泪流满面。徐积服侍母亲是非常孝顺的,凡事皆亲力亲为,从不要别人代替,就是到京城去赶考,他也要把母亲载了同去,并每天照常早晚请安,嘘寒问暖。等到徐积二十多岁时,他中了进士,也还没娶亲。别人都要替他着急了,他却说:“要是娶回个妻子不贤孝,反而会让老母亲生气的,把母亲气病了,可怎么办呢?”
他因为父亲名字里有个“石”字,徐积便从来不使用石头做的器具。在路上走,遇到石子铺的路,他也避开了不踏。有人对他说:“你大可不必如此避讳的,连走路都避讳,是很难做到的呀!”
徐积却回答说:“我并非有意避讳,只是我一遇着石子路,就会凄然地想起自己的父亲来,所以哪里还忍心在上面踩踏?”
他的孝道,因此一传十,十传百,到了元丰年间,传到了皇帝那里,皇帝特别赐了他绢料和米粮,来表彰他的孝行。
听说,徐积母亲死后,他竟在母亲墓前守孝三年。有一天,在寒冬雪夜,天空中忽然降下了甘露,墓旁边的树木,当即发芽长叶,并迅速变得郁郁葱葱。十分奇特!
三、孝子寻母 草人引路
元朝时代,有个叫史彦斌的人,很有孝行。一年,黄河河水泛滥,殃及大片田地,史彦斌家也被淹了,史彦斌母亲的墓地,竟都被水冲了,灵柩也随水漂浮,不知漂到了哪里。
史彦斌痛感母亲死后“居无定所”,决心要把灵柩找回。于是他扎了个草人,放到水里,仰天祷告说:“母亲的棺木被水漂走,不知漂到何处,愿老天爷,可怜我人子之心,借这个草人,揭示我母亲灵柩所在之地。”
祷告说完,彦斌泪流满面。然后,他便驾着小船,跟随着草人漂荡,这样漂流了十多天,漂荡了三百多里路程,那个草人,终于在一片有桑林的河边,停住了。史彦斌就走进这片桑林里去找寻,果然便看到了母亲的灵柩。他用船把母亲的灵柩载回来,重新好好安葬之后,他的心才安妥。
有人讲:“万物有灵,草人带引孝子路。”有人却说:“草人有什么灵?是神叫草人引的路!”双方的意见不能统一,但都承认有神灵。(事据清代蔡振绅《八德须知》)
四、孝妇冤死 郡旱三年
前汉时,于公为县的狱吏、郡的决曹(官职名),处理狱事,十分公平。
东海有一孝妇,年轻守寡,没有儿子,奉养婆婆,非常恭谨。婆婆想要她改嫁,她始终不同意。婆婆想不使她受累,就自己上吊而死。
婆婆的女儿,向官府告状,说是媳妇杀死了婆婆。狱吏逮捕孝妇,孝妇口供:没有杀死婆婆。狱吏审问时,动用了大刑,孝妇屈打成招。狱案已成,上报于郡的曹府。
于公认为:这媳妇,奉养婆婆十余年,因为孝顺而闻名,一定不会杀死婆婆。但是,那个太守不听于公之言,于公同他争论,但是不得太守认同,就抱着狱案,在府里痛哭。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讬病辞去。
太守最终杀了孝妇。郡中干旱三年。
后任太守到来,卜筮占卦,求问原因。于公说:“孝妇不应当处死,前任太守蛮横断案,罪过或者就在于此吧!”
于是新太守杀牛,亲自到孝妇坟墓祭祀,并题墓志表彰。天上即时下了大雨,年成丰收。
郡中之人,因此对于公,非常敬重。(事据《折狱龟监》)
五、寡妇冤死 插花成树
宋代绍兴初年,汉阳军队里,有一位寡妇,奉养婆婆,非常勤谨。婆婆无病而亡,邻舍诬陷是寡妇投毒,向官府告状。寡妇经受不了拷打,承认了罪名。临到上刑场时,狱卒用一石榴花,插在她的发髻上。
到了街上,寡妇回头对刽子手说:“替我取石榴花,插在坡上的石缝中。”
插好后,她就祷告说:“我确实没有杀死婆婆,上天如果监察冤狱,希望使此花长成树。我如果有罪,那么石榴花,就当日枯死。”
听到的人,都可怜她。她被处死后。第二天,石榴花已生出了新叶,很快就长成了树,高三尺左右。至今每年结出果实。(事据宋代《夷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