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红色媒体”(图)

作者:《上报》主笔室 发表:2019-06-2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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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红色媒体、守护台湾民主”活动23日下午在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登场。
“拒绝红色媒体、守护台湾民主”活动23日下午在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登场,参与民众高举反亲中媒体的自创标语,表达诉求。(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9年6月25日讯】2014年,马英九执政时期,当时违规次数为全台湾新闻台之冠的中天新闻台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核,准予换照继续营运,不过NCC要求中天新闻台需在换照后半年内,落实四项条件:一、定期办理员工教育训练;二、伦理委员会外部委员必须涵纳性别平权、妇女权益、儿少保护、新闻自由、消费者保护等公民团体与专家学者;三、尽速补实一名专职专责编审人员;四、落实独立审查人制度。

不过中天新闻台从来没履行承诺设立“独立审查人”机制,几天前,NCC终于罚中天电视五十万元,也强调若一个月内仍未改善,得按次处罚。中天对于这项裁罚相当不服气,宣称所有媒体仅中天被要求设立“独立审查人”,这“中天条款”相当不合理;他们自认过去五年来,中天从未因为缺乏独立审查人遭罚,NCC的裁罚明显具有针对性,扬言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NCC用同样的标准来管理所有的媒体。

中天新闻的说法犹如一位连续闯了九个红灯都没事的驾驶,直到闯第十个才被就警察拦下来开罚,却辩称自己为何不能闯红灯一样,实在不值得一驳。不过这案例也显示NCC的问题的确不小,中天如果没有按规定执行五年前换照四条件,为什么迟迟未开罚,为什么等到天怒人怨才急呼呼地行政裁罚50万?

电视新闻很难管,NCC管多了,动辄有干预新闻自由的非议,不管的话,又形同放任媒体乱象。不过,《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7条明定制播新闻及评论应注意“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也以此作为换照或评监之重点审查项目,显示NCC其实是有法律工具可以管理媒体。只是,NCC平常不介入不要求,现在如果骤下重手要求撤照,自然惹人非议。

中天新闻违背新闻专业的案例固然已经罄竹难书,但如果NCC今天要撤销中天新闻台的执照,第一个要问的是,这个新闻台是不是已经屡劝不听、积重难返,累积了足够的处分案例?对中天来讲,如果主管机关对于他们新闻制播的方式,以及未设立“独立审查人”的作法从未提出异议,却迳行撤照,又如何让它心服?2005年的东森S台撤照风波,即是在程序不完备的情况下迳行为之,引发强烈争议,当时的新闻局最终被判败诉,若再重蹈覆辙,反而治丝益棼。

10万人上凯道要求“拒绝红色媒体,守护台湾民主”,这是台湾社会公民力量的展现,值得称许。不过,就是因为站在守护台湾民主的立场,年轻人小家庭可以站出来拒绝红色媒体,行政院NCC却不能以“红色言论”对媒体相绳;否则今天关中天,明天就可以关三立,陷于“颜色盲”的媒体管制,并非台湾民主之福。

立法院才刚刚通过《国家安全法》、《刑法》跟《国家机密保护法》等“国安三法”的修正,现在也正在推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立法,希望能进一步监督收受中共资金的媒体;加上目前的《广电三法》早已明订“事实查证”与“公平原则”,主管机关自然可透过行政裁罚要求电视新闻台专业自律、平衡报导,绝非一筹莫展。

把言论立场与媒体资金及媒体专业分流,非不得已别动辄以撤照为管制媒体的手段,在保护民主与言论自由之间,小心翼翼地求取平衡,这才是台湾社会面对所谓“红色媒体”的正办。

(本文为《上报》独家授权《看中国》,请勿任意转载、抄袭)(原文连结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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