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吗?(图)

作者:李青城 发表:2019-02-1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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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歌
一首儿歌对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和行为的影响(Pixabay)

【看中国2019年2月14日讯】一,一首儿歌对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和行为的影响

中国大陆的很多人都对这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很熟悉。从一上幼儿园,老师就教孩子们唱这首歌。人们似乎从来没有质疑过为什么要教三岁大的孩子们学这首歌,有人以为按照党的教育,要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就要具备高尚的共产主义情操,“把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拾金不昧是共产党提倡的大公无私的表现。结果真的是这样吗?

在这首歌的教育下,有多少中国孩子走路时习惯性的满地找钱?只要看到钱,哪怕只有一分,马上就会捡起来,或紧紧攥在自己的小手里,或揣进自己的口袋,先是自我安慰说要找警察叔叔,之后路上没有警察,就心安理得地把钱留在了自己的零花钱里。即使真能遇到警察,“叔叔拿过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之后呢,“叔叔”又是怎么处理这来历不明、也没有收取记录的钱的?

几十年中,唱着这些歌长大的一代代中国人做了父母,这样的父母再教育孩子时,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看到钱没有捡,会教训孩子怎么那么傻,以后看到钱一定要捡,等等。

二,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失物如何对待

看看中国古代的萌学,《三字经》中讲:“融四岁,能让梨。”教孩子们在个人利益上要谦让,能够把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别人。《弟子规》中讲:“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教育孩子不要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哪怕是最小的东西俱为己有,否则父母会伤心。

这件东西到底是不是没有主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不是你的你就不该拿。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宋朝大文学家苏轼就会在《赤壁赋》中讲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如果不是自己拥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是有主人的还是被主人遗失的,哪怕是一分钱,都不要去碰。

古代国富民丰的时候,往往是人们的道德素质最高的时候。对这样的盛世的历史记录,往往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可见品行端正的人是不会去捡地上的钱的,捡没有主人的钱,看见别人家没有关门进去拿东西,和偷窃行为一样,都是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俱为己有。

三,具有传统价值观的人在中共建政前后的不同境遇

那中共建政前的中国人如果遇到地上有大笔的钱怎么办呢?民国时在河北,有一位刘先生,家境贫寒。民国初年,他在路上发现一个大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堆金子。这位小伙子就坐在原地不走,看着包裹以免被别人拿走,一直等到失主回来找包裹。失主非常感激,赞助小伙子上学。他后来成为了唐山开滦煤矿的高级工程师,是民国时期中国少有的技术人才。

共产党建政后,因为他的学识被打成走资派。他一家受尽迫害,子女也被剥夺上大学的资格,全都回唐山插队。在唐山大地震中,他的二儿子和小女儿遇难,大女儿刘桂锦被砸伤腰椎。妻子遭受失去子女的打击,丈夫被迫害的痛苦,因为常年在艰苦的环境下生活而积劳成疾。

可见在正常的社会中,拿走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应该受到指责的令父母丢脸的行为。守着别人的财物等失主是应该受到嘉奖的行为。

而共产党颠覆了这个价值观,不捡钱成了傻子的错误行为,捡到东西要么自己留下,要么交”公”。但这个”公”是谁?其实就是”共”–共产党的代名词。这些东西要么被共产党的政府人员私吞,要么变成党产来迫害人民。

四,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受害的是自己

现在的中国人可能不明白这个价值观改变了,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反正自己能得到钱,又不是自己偷的抢的,在地上如果没有人要,也就埋进泥里了,何苦不把这些地上的钱从新带入商品市场的资金流呢?其实那是非常危险的。

里有一个故事”金麒麟”。一位书生携妻子郊游,发现路旁有一支金麒麟。妻子劝他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他却以”这么精美贵重的东西埋没土里太可惜”为由,偷偷捡回家。原来本地富户被盗,金麒麟是赃物之一。官府悬赏捉拿盗贼,有人贪图赏金把书生举报,官府破案心切就拿书生顶罪,书生过堂时不认罪就被用了刑。幸而高僧济公念在他妻子心地纯正,施法相救,使真凶被捕,书生的冤狱才得以解脱。书生经此一劫才明白自己捡金麒麟的理由完全是借口,掩盖了他贪图不义之财的心,给自己和妻子带来了痛苦。

文艺作品来源于生活。这个故事既是一个真实的民间传说,也是生活中很多类似事情的写照。

更深一步看,中国古人敬天敬地,相信另外空间的存在,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些事在中共统治下都被说成是“封建迷信”,没有人敢提了。但是在台湾,这些传统文化还被保留着。在2015年6月23日的东森电视台的《关键时刻》节目中,讨论的话题是“鬼新娘”。节目中引诉了多个在台湾发生的实例,告观众们地上的钱千万不能捡!

在当地习俗中,有些未嫁的女子夭折了,家人为了让她们的灵魂有供养,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就把一大笔钱和女子的遗物放在一个红包中,摆在地上,等着男人来捡。谁拿走这些钱,就等于接受了一笔嫁妆,那女子的遗物就相当于结婚的信物。以后这女子的阴魂就可以住进男子的家中,享受正妻的地位,而男子娶的阳间新娘,只能是妾了。人鬼同住一室,时间长了鬼魂的阴性场对主人的健康肯定不利。

这样的事其实在大陆民间也多有出现。比如有人总在家门外捡到钱,从一块钱开始,数额越来越大,当事人的贪心就被逐渐地激发起来,最终捡一笔大钱而毙命,其实是有不得好死的阴魂在给自己找替身,等等。因为大陆对媒体的控制,这些事基本不会被报道。但在民间还是在流传。

邪不压正,如果自己心中没有贪念,这些坏事也就找不上自己。切不可再听共产党的话去捡路边的钱。如果钱物有身份证件等能够确定失主身份,那么可以报告给警察局。如果无法确认失主,那么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安全,不要说一分钱,一个大钱包也不要捡。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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