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北京正在考虑将“回乡证”的性质改变,由目前的旅游证件性质“提升至身分证功能”。图为“回乡证”样本。(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8年8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目前香港及澳门居民往返大陆,使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许在未来变成身份证。
23日香港人大代表叶国谦在香港电台节目上透露,北京正在考虑将“回乡证”的性质改变,由目前的旅游证件性质“提升至身份证功能”,并透露当局已经在研究可行性,认为“成事机会较高”。
叶表示,目前“回乡证”与大陆的各种电子支付及服务平台不能融合,例如购买车票及开设银行帐户方面有所不便,因此如果将其提升为身份证,可以“令港人融入及享有大陆社会各种服务系统”。他也形容,此举能够加强港澳居民对中国的“身份认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是由内地公安部签发,原于1951年中共建政后,开始封锁与香港边界,并在边界上设立边防检查站,管制港澳人员出入大陆,并制定了《关于往来香港、澳门旅客的管理规定》,规定港澳居民每次入境中国大陆前须向目的地公安机关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从指定口岸——深圳或拱北口岸出入境,该通行证仅生效一次。
有关证件经过多次改革,最终发展出目前使用、可多次来往大陆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于数年前开始采集港澳居民的指纹识别。
事实上,香港有不少人是没有上述证件的,例如自六四事件以来,一直被禁止进入中国内地的泛民主派人士如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社民连主席梁国雄等,均长时间被拒绝签发回乡证,部分人的回乡证也被当局注销。2014年11月时任香港专上学生联会秘书长周永康、常务秘书钟耀华及常委罗冠聪曾计划乘坐国泰航空航班前往北京,向北京官员直接表达他们对香港政改的诉求,然而他们未经安检便被机场人员截停,称收到中国内地有关部门的通知,他们的回乡证已被注销。
不过,北京早前刚公布于9月1日起开放港澳台民众申办大陆的居住证,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居住证,性质也如同身份证。
汉邦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李仁祥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提醒,其中“有住所”将构成大陆个所税法草案中的“税收居民”:“按照个所税法草案,只要会计年度内在中国居住超过183天,领不领居住证都是税收居民”。李指出,申领人或许最终需要向大陆政府缴纳全球个人所得税,而这一点上北京也尚未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