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我是一名司法医学警察,就是俗话说的“法医”。我工作的这个实验室专门为两所中级法院和四个区县公安分局提供司法医学鉴定上的支持。
简单一点说,如果哪里发生了命案,就会把尸体送到我们实验室,由我们进行检查,找出死亡原因,出具一份报告,递交给法院或者公安局。
最近几年,我对自己经手的案子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调查,做了很多笔记,越来越感到,死亡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
杀鸡为业者被亲生子割喉而死
先说最让我困扰的一个灭门案子,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因为拖的时间很长,所以我调查得比较深入。
2002年,一个28岁的小伙子,在深夜杀死了自己六十多岁的父母。两个死者在半夜熟睡的时候被捆在床上,然后被割喉,鲜血溅到墙上,血迹呈点状喷射。
凶手当天晚上逃逸,后来在南方某小城市被捕。凶手已经结婚,育有一个儿子。案发的当晚,妻子因为离婚争执而抱孩子回了娘家,避开了这起杀人噩梦。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而且检察院有口供,有完整的证据链条,甚至有目击证人,应该从严从快从重判决。果然,一审很快就下达了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但被告律师以罪犯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申请进行精神鉴定为由上诉了,二审又拖了很长时间,结果以“事实不清”,退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又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充实证据。
这样又拖了很长时间,最终判决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律师再次上诉,结果被驳回,判决成为终审判决,这个案子就这样完结。
这个案子前后拖了四年之久,我出庭作证七八次。在补充侦查期间,又对死者全家进行了深入调查,积累了大量资料。
起诉书解释被告的杀人动机时,说凶手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被溺爱,性格十分张狂偏执。因为家庭住房紧张,凶手结婚后夫妻俩一直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矛盾冲突频发。案发前几天,父母与妻子再次爆发争执,凶手要求父母给钱买房,父母表示暂时没有钱,并且责怪儿子丢了工作,没有能力,在邻居面前都没有面子,因而激发了凶手的杀人恶念。
但是,这真的能够彻底解释凶手的杀人动机吗?世界上被溺爱的儿子那么多,发生争执的家庭那么多,怎么偏偏就这个凶手会萌发杀死亲生父母的念头呢?
在卷宗里,我发现了这么一段很惊人的口供,凶手是这样说的:我早就想杀了他们,他们很没用,给我买套房也没那本事,死了算了。我盘算这事有好几个月了,但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不愿意让他们死的很痛苦。
我想给他们喝农药,但去药店的半路又回来了,因为农药会烧坏肠子。我又想用电动车带他们到水库边去玩,把他们一把推到水库里淹死,但那天也没有实现。所以翻来覆去地想,还是这样(割喉)比较好,没太多痛苦,死得快。
当我看这段口供的时候,我脊梁骨凉飕飕的。因为在我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被杀的老两口在农贸市场上开了一个活鸡宰杀的摊位,生意做得很好。当我去现场调查的时候,因为这个摊位的主人被杀,别人都认为这个摊位不吉利,租都租不出去。
据旁边的人介绍,死者都是将活鸡捆好,倒吊在一根铁丝绳上,然后捏住鸡头,对鸡进行割喉,鸡血也不会浪费,还能卖钱。这个生意死者已经做了一辈子,赚了不少钱。而且,据说这个割喉宰杀活鸡的手艺还是他们家祖传下来的。
我记得就是这件事让我开始对自己信奉的逻辑产生了质疑,让我对因果律有了特别刻骨铭心的认识。当天晚上我几乎一夜未眠。
虽然我不敢那么确凿地说,就是因为死者一辈子宰杀活鸡,对那么多活鸡进行割喉,所以才导致了自己被亲生儿子割喉的厄运。但这种巧合,难道不会让我们感到惊心动魄吗?我就是这样对佛门的因果律产生了信仰的。
拨弄是非者舌被冻掉
还有一件十分离奇的案子,就发生在去年冬天。
我半夜接到任务,要去现场。市郊乡村有一座大桥,有市民报警说大桥吊死了一个人。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自杀的是一个女人,经过勘验,我认为她自杀的决心很大,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套住脖子跳了下去,力量十分大,连颈骨都勒断了。
我们查明了这个女人的身份,她就来自附近的一个村庄。结果呢,有更惊人的一幕在等待我们。这个女人家里,床上赫然躺着一个不足周岁的孩子的尸体。
警察赶到的时候,孩子的父亲还不知道妻子已经自杀的消息,正在哭天抹泪地向警察说事情的原委。
原来,事情并不复杂。丈夫外出到朋友家喝酒,妻子独自在家带孩子。丈夫回来之后,妻子就跟他大吵了一架,说他在外面有外遇,跟某某女人相好。丈夫一怒之下,又离家去找朋友喝酒。
女人也很生气,就给丈夫发了条短信,说你回来看孩子吧,我不会再看孩子了。但男人酒劲正醺,根本没有注意到短信。等他回家时才发现孩子因为蹬掉被子,已经冻死了。因为当地农村的房子,根本没有暖气。
可怜这个男人还不知道妻子已经上吊自杀的事情,还在向警察愤愤地说是因为妻子的失误,导致孩子被冻死了。等警察告诉他,你老婆已经上吊自杀了,他一声没吭,就昏死过去了。
因为琐事导致两条性命丧失,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破碎。我们唯有叹息而已。经过仔细的勘验,我们确认是自杀,没有疑问。这个案子很快就可以结案。
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其实住在村头国道边一个修理摩托车的刘某才是这起惨剧的始作俑者。经过走访我了解到,刘某五十多岁,离婚多年,独自生活,平素喜欢搬弄是非,毫无缘由地挑拨关系。
正是他告诉这个女人,你老公有外遇了,而且描述得惟妙惟肖,十分逼真。当我们调查这些所谓外遇传说的时候,发现其实都是道听途说。
有很多村民反映,刘某最喜欢干这种挑拨是非的事情。很多家庭都因为他背地里胡说八道,导致不和睦,夫妻反目,父子交恶,甚至大打出手。每当刘某听说自己的挑拨得逞,就兴奋得不行,还在酒桌上洋洋得意。
但是这毕竟也构不成诽谤罪,也构不成任何其他罪名,虽然女人因为误信谣言而轻生,但也不能因此就说刘某是杀人犯。所以对于刘某,警察也只能训斥一顿作罢。
离奇的是,过了不到几个月,当地的片警告诉我刘某出事了。一天夜里,刘某在朋友家喝酒大醉,回到修理铺之后,半夜爬起来还要喝酒,摸着一个瓶子,迷迷糊糊地就啜了一口。
未料这不是啤酒,而是液态氦。这种溶剂是用于摩托车钣金喷漆用的,温度极低,喷射出来之后在短短的两秒钟之内,就可以冻结任何东西。
刘某当场就昏死过去,幸好旁边有人,及时将他送到医院。医生发现他的舌头就像坚硬的冰雕,轻轻一碰,就掉了下来。医生说,他不仅舌头没有了,整个口腔也难以保全,将来,他可能一辈子都需要一根胃管吃饭。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不会简单地将可怕的死亡归结为损伤、疾病、暴力犯罪等必然导致的结果。而是更加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报应的真实不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