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富商翻建豪宅却偷改中文版合约,被法院揭露并须支付31.5万加元。(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7年8月4日讯】一名中国华人屋主在多伦多翻建豪宅,聘请的是一位只会说中文的二代华裔建筑商,屋主涉嫌欺负建筑商看不懂中文,擅自修改中文版合约想占便宜,但被法院揭露并判屋主必须支付31.5万加元。
据美国中文网报导,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屋主姓周(ZHOU,音译),是中国深圳的一个富商,他于2011年7月在士嘉堡Sheppard大道夹Brimly路附近购买一栋大屋,该房子光是地下室面积就有2,454平方英尺,一二层总面积为5,607平方尺。
周买下屋子后,原打算转手卖出,但却发现这栋房子原来种过大麻,他便决定推平重建,以让他的一个儿子搬到加拿大后使用。
周先与一名华人承包商签订装修合同,却因对方发生变故而中止,周便通过广告找到一个建筑商。
承包商郭氏(Kwok)出生在中国,但自小移民加拿大,因此只会说中文,但不懂看和写中文。周要求郭氏准备中英文两份合同文件。
由于周英文不好,一名叫Falong的华裔男子负责在双方草拟和修改合同时协助翻译,合约提及新房面积约5000平方呎,以每平呎138加元的造价修筑,加税后总价为77.97万加元,文件规定,业主须分15次付款。
双方签署这份合约后,周又拿出一份用中文写的合约,更详细地描述了需要完成的工作,规定工程要在2013年6月完工,即在10个月内完成,Falong口头翻译给郭氏后,郭氏没有审查就签了字。
但向政府办理的工程许可证批核较晚,导致拆屋工期推迟,且在施工过程中有三项重大改变令工期推迟。
至2014年5月21日,周支付了27次工程款项,总额为77.30万加元。4月底,翻建工作即将完成,郭氏提交了81项额外工作的发票,其中17项显示为免费,折算下来,郭氏还要向周追回6.84万加元的额外款项。
周先生认为不合理,于是聘请律师,称由于该建筑公司拖延工期近1年,该公司已被剥夺继续施工的权利,他请其他公司完成余下工程。而且郭氏购买的这些额外物品,都没有获得周的授权。
郭氏于是将周告上法庭,中英两个版本的合约被发现规定有所不同,由于中间翻译Falong两年前回中国,因此不能出庭作证。
英文版本规定,正式开工时和建筑师、工程师碰面,已经完成图纸和拿到工程许可这3个步骤时,周就要先支付3笔共57,969加元的款项,而这3笔钱不包括总工程款项里面。但中文版本却称,这3笔支出包括在总工程款里面。周称,这是郭氏作为人情而免却这3笔款项。
英文合同规定138加元/呎单价范围指一楼和二楼,并不包括地下室、车库和阳台,但中文合约却称涵盖所有相关地方。
法官指出周明知郭氏看不懂中文,有意单方面降低合同价57,969加元。
此外,郭氏的证人都表示,138加元/呎的单价已相当低,郭氏不太可能同意其它地方的工程也按这个价格计算。
法官最终判被告周须支付31.5万加元给郭氏,包括225,008.58加元的工程款,以及另一处物业的装修款102,321.50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