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03-06 08:06:52作者:
【2017年3月3日】(本台记者李清综合报导)中联办在今次特首选举中一直被指“暗中”发功,落力为其中一名候选人林郑月娥拉票,令林郑月娥持580票高票“入闸”。不过,在3月26日的特首选举时将投暗票,传闻有不少选委到时可能会“走票”,转投另一名候选人、前财政司曾俊华。
为防止亲中建制选委不听话,港媒《苹果日报》透露有建制选委收到中联办要求他们投票时,要拍摄已填划好的选票作为日后证明,以保候选人林郑月娥有足够的票当选。
传闻引发争议,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表示,选委以手机拍下选票属犯法行为,呼吁选委若收到有关要求应报警,依法处理。特首候选人胡国兴当晚在facebook专页批评,“这种做法简直匪夷所思,完全不能接受,不仅犯法,更严重打击不具名投票的目的及精神”。
选举事务处之后发表声明,指根据《选举程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在主投票站内,任何选委均不得拍影片、拍照、录音或录影,否则可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港币5,000元。根据选举条例,在主投票站内,任何选委均不得与他人通讯,亦不可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器材与他人互通资讯。
《明报》政情专栏引述“有传统民主派政党中人”指,为提高林郑月娥败选机会,可先由民主派选委牵头,向外展示届时会将全数300多票投给曾俊华,以吸引更多“动摇建制派”相信曾俊华有胜算而转态,曾俊华才有更大机会一击即中,成功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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