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斗地主场面。(网络图片)
在去查阅“土改”时期的文章、书籍、档案、文献关于中共发动乡村农民对地主、富农、乡绅的进行残酷斗争的记述,俯拾即是,有的打杀手段十分残忍,刑惩办法五花八门,惨绝人寰,比土匪还要凶狠。
据有关文献记载,1949年后,中共夺取政权后不仅面临着外部世界的封锁,同时在国内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困难。为了巩固政权、解决经济问题,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消灭”和改造政策,并称之为“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这场“改造运动”在农村就是进行“土地改革”,目的是消灭地主,夺取地主富农的财产,巩固红色政权。
1950年2月24日,中共通过了“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同年6月28日,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在全国全面开始了“土地改革”。中央还表示,不能和平地搞恩赐,要组织农民通过斗争夺回土地,要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
在中共高层的指令下,干部们分成若干工作小组深入到全国各地农村。他们来到农村后,鼓动无田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中的流氓农民斗争有田的农民。此外,还在农村划分阶级、成分,全国至少2000多万人被带上“地、富、反、坏”的帽子,使他们成为在中国社会没有公民权利的“贱民”。而且,每一地区有一些声望的地主,都被定为“霸”,还分为恶霸、善霸、不霸。被定为“霸”的地主都要被处死。一声令下,全中国整个农村立马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200多万地主、富农的人头纷纷落地。(199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称:中共掌权初期,镇压地主富农,一百到二百万。)
土改头头们随心所欲、草菅人命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一些只有二三十来岁的年轻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10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
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户户(地主家)冒烟,村村见红”。假设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设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总之,至少要杀一个,杀一儆百嘛!
土改打杀地主的手段五花八门、惨绝人寰
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于耳。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台下在积极分子的带领下发出一片震耳欲聋的口号声,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台上的积极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
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血腥、残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
有档案资料记载,晋西北兴县有个出名的开明绅士叫刘象坤,是个热心肠人,因为有财富,被当作恶霸地主活活打死。他的儿子为了表示自己与父亲一刀两断,竟一把夺下民兵手里带刺刀的步枪,在其父尸体上补上两刀。刘象坤哥哥刘少白(《毛选》第四卷有其名,毛认为的抗战时期的开明绅士)担任边区参议会副议长,也被农民们押回老家斗争,撤消一切职务。该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为少白说了几句公道话,也被打得昏死过去。众人以为他死了,把他拖到黄河岸边,准备扔进河里,没想到刘玉明又苏醒过来。几个土改积极分子端起刺刀,在他胸口猛扎两刀,他最终停止了呼吸为止。
兴县还有个名人叫牛友兰,他的名字也入了《毛选》,被毛认为是抗日爱国绅士。1948年毛路过晋绥时住的窑洞(即晋绥军区司令部,现为蔡家崖革命纪念馆)就是牛家的房子。抗战中,他把房屋、店铺、工厂、土地、金钱等值钱的财物全部捐献出来,土改前已落得身无分文过苦日子。土改来时仍然在劫难逃。他曾是晋西北首富。斗争大会上,有人别出心裁,拿一根铁丝穿过他的鼻子。鲜血直流,会场上人人震惊。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儿子牛荫冠(时任晋绥边区行署副主任)竟大摇大摆地牵着其父游街示众。牛友兰受不了这种污辱打击,回家后绝食,三天后含恨去世,终年63岁。
姚依林之妹姚锦女士编著的《姚依林百夕谈》一书里记载:“当时农民仇恨地主,往往一来便把地主打死,不打死也整得很厉害。如搭个‘坐讲台’,让地主站上去,下边拆台,把地主摔下来。晋绥行政委员会主任、共曱产党员牛荫冠的父亲是晋西北兴县首富、大地主兼工商业主,在县城有四万白洋买卖。他因是开明绅士,曾捐款一万元抗战,成为边区参议会议员。土改到来后,他被斗,用绳牵鼻,让他的儿子牛荫冠拉着游街,牛荫冠不敢不划清界线。”
土改中,对付地主富农的办法五花八门,惨绝人寰。除了用棍子打、锥子捅、绳索捆、石头砸、火钳烫、石灰扑眼、耳朵插捻点灯之外,还有好多种。比如磨地,把棱角锋利、黄豆般大小的料炭和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后把要斗的人衣服脱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双脚在这上面来回拖,拖到他半死不活为止。
另一种办法叫坐圪针柜。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剁碎的枣树圪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进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柜里的人从这边滑到那边,又从那边滑到这边,全身被圪针刺得肉肿皮烂。
还有一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四方墩就是长城的烽火台,有三丈高。墩下铺满碎石头,被斗的人从上面被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干脆拿大石子朝他脑袋砸去,直到脑浆迸裂,七孔冒血才住手。有个姓韩的教书先生,其妻被一个姓田的土改分子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将她摔死。田某还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她的裤子被没收,转手分给其他妇女穿。
一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脚朝前,被人拉着一路狂磨。他的身上还坐着一个女人,压着一个石磨,为的是增加身体与地面的摩擦力。没多久,后脑勺被磨塌,脊背上的肋骨全部磨露出来,一根一根的,脑浆与鲜血一路都是,惨不忍睹。
牛荫冠晚年编写的《牛荫冠纪念集》中这样写道:“曾经看到一位乡长被捆在树上,被人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
王若飞的夫人李佩芝,从延安到晋绥边区从事土改工作。她所依靠的土改积极分子,有一个是有小偷小摸毛病的二流子。因为小偷小摸,曾被村里一个富裕中农打过。土改时,此人公报私仇,把那富裕中农打死。
群众对此不满,李佩芝却回答说:“你们怎么不懂得贫雇农的穷苦呢?正因为贫穷,所以才去偷东西。不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就模糊阶级界限。”此人极不争气,后又偷了军区的一匹布,让军区给抓了起来,当做斗争对象押到会场。李佩芝端着碗饭送到会场给这个人吃,当即遭到群众围攻,李又振振有辞地推销她那套阶级界限理论。群众心里好坏分明,此事后来闹得很大。
闹得最大的是分老婆和分闺女。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又忙着分起地主的老婆和闺女来。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山西日报》记者鲁顺民在《“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说:“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冯万礼的闺女就分配给了贫雇农。”
一些地区在1947年冬至1948年春,挖财宝成为风潮,还发展成扫堂子运动。开始以村为单位,即让地主、富农净身出户,把他们的财物拿来分掉。后来觉得本村互相都是熟人或亲属,不好下手,便发展成为以区甚至以县为单位的联合扫荡,村与村、区与区之间互相扫堂子。不仅仅是地主,一些中农也未能幸免。在山东黄县,同一时间封了全县各村地主、富农和部分中农的门,将其全家扫地出门,没收全部财产,实行武装管制,并责令一切富裕些的农民献房、献地、献东西。
历时一年半的土改运动使解放区的整个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许多地区几乎颗粒无收,饿死的党员干部、普通群众不计其数。
在《山西通史》中也有这样的记载:“据兴县1948年6月22日的统计,全县8个区290个村庄,土改中被打死的即有1050人,其中地主384人,富农382人,中农345人,贫、雇农40人;自杀的共有862人,其中地主255人,中农345人,贫、雇农11人;被斗争扫地出门后因冻饿而死的共63人,其中地主27人,富农33人,中农3人,上述3项共死亡1976人。至于被揪斗、被批判者,更是不计其数。”(《山西通史》第9卷,第146-147页,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山西兴县只是全国“土改”运动的一个缩影。20世纪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而在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就杀害了200多万地主和富农。
责任编辑: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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