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龙(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1月4日讯】我是贾敬龙的同乡,都是石家庄人,对于他被判死刑深表同情,惋惜和不平。贾的家住北高营离我家不远,虽然我不直接认识贾,通过住在北高营的朋友了解了一些关于贾的故事。贾是一个老实巴交的青年,他喜欢饲养小动物,有三条心爱的狗,他朴实的眼神中流露了新时代青年具备的正义和血气。
在石家庄这个农村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依然保留一些不良陋习,家族势力压倒正义与公平,法制形同虚设,势力也决定了你的荣辱。贾就生活在一个弱势群体里,长期受到何建华这个强势家族的压制。在北高营村拆迁改造过程中,何建华这个村书记在没有分给贾应有评估补偿金的情况下就强行拆迁了贾的婚房,损坏了贾家的结婚用品,而且抢走了贾的爱犬,还把贾的家人打的头破血流。
要知道在农村,婚房对于一个男青年是何等重要,婚房是女方家决定是否出嫁的首要条件,当然这是错误的观念,可是贾无法摆脱这种世俗环境,导致女方退婚,作为党的基层干部的何建华处理村民拆迁态度蛮横,手段之强暴不逊色于强盗土匪,可以说何的自身违法行为诱发了后来的被杀,何的自身素质和行为不具备担任村书记职务,设想如果何作为领导和长辈多找贾善意沟通,合理解决评估补偿金,另行安置好贾的婚房还会发生射杀案吗?难道这不是一个父母官应该对群众做的工作吗?基层党政干部应该做到以德抱怨而不是简单粗暴,靠武力制服百姓!多少网友同情贾被退婚的遭遇,何作为一村而居的领导为什么不同情贾啊?如果何的儿子遭遇如此,何当做何感想?不少人年青时也遭遇过失恋,可以想象一个失去爱情,爱犬和自尊的热血青年的心理会遭到多么巨大的打击?贾遭遇迫害在先,受强烈刺激,应该从轻量刑。
这几年郊区拆迁改造如火如荼,高楼大厦层出不穷,在这片繁荣的背后隐藏了多少农民的辛酸苦难啊?村官们带领一批黑保安为了赚取黑心钱对百姓打、砸、抢、拆、埋,逼得百姓自焚的,上吊的,跳楼的,喝毒药的,用某些黑心领导的轻松的一句话:哪个拆迁不死几个人啊?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死了那么多老百姓为什么不判责任人死刑?既然说死了老百姓不算啥,难道死个何建华就应如此大动干戈?非要贾敬龙的命吗?村官的命值钱,老百姓的命难道就是贱命一条?如果非杀贾敬龙,势必会造成更严重的官民对立,对河北的稳定实在不利,希望省领导三思!
通过贾敬龙杀何案,请求河北组织部对于任命基层村官应该慎重,慎重,再慎重!不少网民反映当前村官大部分已经黑社会化,动不动就对村民武力打压,如不改变现状,百姓将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可能诱发更多类似贾敬龙事件和更加严重的群体事件发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曾经向一个客户催款,他像我解释说:“最近我资金紧张,赞助一个哥们当村长花了500万”,我惊讶的说:他花那么多钱去当村官,到死也挣不回500万的工资吧?客户说:工资算个啥?他当村长后我去拆迁他们村,我们利润几十个亿。这就是当今村官靠抢夺土地资源发财致富,不惜逼死村民的无情现状,河北省纪委不敢打老虎,拍拍这些苍蝇总行吧?公布一下郊区这些搞过拆迁的村官财产,会吓死人,我看省纪委网站公布的办案案例,都是县里小科员2万元左右的贪污案,明眼人都能看出你们放着老虎苍蝇不打,踩两只蚂蚁走走形式,纳税人凭什么养活那么多纪委工作人员?
曾经跟一个朋友回老家度假,他们村长已持续执政21年,公开有三个老婆4个儿子。大老婆是合法原配,生了两个80年代出生的儿子,那时候可是计划生育严格期,我童年时代记忆至今有个阴影,看到不少妇女被强行结扎堕胎,哭得死去活来。我表哥因为生了二胎,村长真就带保安扒倒他的新房子以惩罚,我舅妈43岁高龄因无意怀孕5个月被强行打胎差点丧命。村长为什么就可以生多胎啊?而且第一胎就是儿子了,二房老婆住在村长花3万元承包40年的110亩带有森林和池塘庄园里,又生了第三个儿子就读贵族学校,三房老婆住在邻村,有一个继子,村官比“老虎”还活得滋润,“老虎”包养情妇还需秘密,他竟然如此公开化令我惊讶!可见社会风气腐败到何种地步,村长一会领我们到这个家,一会儿又安顿我们到另一个家做客,他霸占了村里土地资源经营鱼塘,供养三个老婆4个孩子,顿顿饭都吃在饭店!想想前些天甘肃自杀的6口贫困老百姓,天壤之别,母亲痛杀孩子因为贫穷和村里不给超生孩子上户口,不能上学,村官们在自我享乐的同时无视于百姓的疾苦,没有丝毫同情心,不配当村官,河北纪委的领导们,是否敢于清理一下腐败村官?也算你们为民除害!
省会司法有时不作为,有时滥作为,石家庄老百姓跟强势群体发生纠纷时很少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因为小百姓根本就不会赢,或者耗你两年,就算判决你赢了,也很少能执行。大家对司法失去信心,打官司是距离百姓很遥远的事情,逐渐形成一种怪现象,强势群体无论有没有道理都变成受益者,弱势群体自己就说:咱们没钱没势,吃亏就吃亏吧!民众丧失正义感,助长了邪恶,这对于这个民族而言是极大悲哀!看似稳定背后隐藏了更大危机,9∙18事变和南京大屠杀充分反映了这种危机。贾敬龙的婚房被拆,家人被打后也曾经向信访、检查院告状,也找何建华要求被扣的补偿金,法律没有保障一个弱者的合法权益,在他绝望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式,难道司法部门和何建华就不应承担一些责任吗?为什么何家去告贾的状,法院就如此重判贾?法律对待官与民的待遇差距太大了,此案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人说贾的被强拆案件只是个人事,不算群体事件,不被信访和司法部门重视,我看月初颁发的信访管理文件也重点要求处理群体事件,那我就说说我们涉及40万受害人,涉案金额100个亿的河北卓达集资诈骗案,这案件不算小吧?除了泛亚案件就属这个案件大了,我们几十个人的维权代表多次维权经历如下:去石家庄裕华区法院(立案庭杨雪莉庭长拒绝立案,还不让我说卓达坏话),裕华区经侦大队(大队长拒绝立案),石家庄中院(拒绝立案),河北高院(拒绝),省信访局(不受理),金融办(不理睬),海淀法院(立案后转到石家庄裕华区法院被搁置),国家信访局(不受理或不理睬),国家高院(让找石家庄当地法院解决),最高检察院(不理睬),甚至到天安门去上访(被抓到马家楼派出所一天后交给石家庄警察押送回石家庄),维权者遭遇警察半夜去家里训诫年迈的父母,去亲戚家搜捕维权代表,查封维权群,禁止发言,去工作单位警讯阻止维权,这些警察真“敬业”,一定要半夜登门吗?还是有恐吓意图?看看我们这个大群体的维权经历和结果就可以想象到贾敬龙个人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最后走到杀人报复也算逼上梁山,司法和信访部门在重视群体事件的同时不应忽略个人冤情,被逼上梁山的108个冤情不就组成了一个巨大的群体吗?
祝愿我的同乡贾敬龙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更多人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