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涵涵注射的疫苗已经过期50天。(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8月12日讯】据《澎湃新闻》11日报道,5岁女童涵涵在江苏一家医院注射狂犬疫苗,随后她的父母发现,所注射的疫苗已过期50天。涵涵之后陆续出现发低烧、流鼻血等反应,其血常规检测也有部分指标不正常。
据涵涵的母亲蔡女士反映,今年5月,她和丈夫徐先生带着女儿从云南回到江苏徐州新沂老家。不料,5月16日,孩子在奶奶家玩耍时被猫抓伤手背。
当天下午,徐先生就带涵涵到新沂市时集镇卫生院踢球山分院注射人用狂犬疫苗。蔡女士回忆说,在注射前,徐先生还问了护士疫苗有没有安全问题,对方说没有问题。
然而,当涵涵刚刚结束注射时,徐先生看了一眼疫苗瓶,发现两支疫苗瓶上的有效期均截至2016年3月27日,已过期50天。
“过期”的疫苗。(网络图片)
徐先生立即向卫生院反映情况,踢球山分院院长苗新国承认该疫苗过期,并陪同他们去市疾控中心进行咨询。5月17日,卫生院为涵涵重新注射了狂犬疫苗。
蔡女士说,5月19日晚上,涵涵出现口鼻流血的症状,时间持续了3分钟,马陵山卫生院检测报告称,是病毒感染。
6月16日,他们带孩子去徐州二院检查,血液检查结果存在异常。
7月19日晚,孩子再次出现流鼻血症状。次日,涵涵在南京二院进行血液检查,部分指标依然不符合正常值。
涵涵在南京二院血检的结果显示,部分指标依然不正常。(网络图片)
蔡女士反映,“过期疫苗”事件过后,由于受到严重惊吓,女儿心理上和精神上都出现问题,经常夜间惊醒哭闹,而且一听到“打针”、“过期”、“医院”、“出血”等词汇便哭泣。她认为,涵涵因注射过期疫苗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院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8月10日下午,涉事卫生院院长苗新国表示,当时注射的疫苗“确实是过期的”,不过,他解释说,这两支疫苗是上一个病人注射时遗留下来的,该病人治疗没有满一个疗程,还有两支没有注射,就遗落在卫生院了,而医院的护士与药师没有及时将已过期的疫苗处理掉,在注射前也没看生产日期,确实存在重大失误,院方已对她们作出待岗、停薪、停职处理。
苗新国称,他曾三次陪同涵涵及其家人前往新沂市疾控中心补种狂犬疫苗。并且在涵涵两次验血期间,他曾多次打电话询问涵涵的情况。
医院方面称,涵涵接种的疫苗进货渠道正规,批签发等手续齐全。
苗新国表示,如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证实,涵涵是因接种过期疫苗而引起相关疾病,院方愿承担相关责任。医院方面表示,建议患者家属申请第三方鉴定或走合理的司法程序。
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对院方的表示感到不平,纷纷发表评论:
@小猴子爱吃巴旦木:“药师和护士都没有查对?”
@好,点个赞:“法律对医院惩罚轻,所以医院不怕法,而是怕闹!”
@玩世铂恭:“我的亲戚也是注射了过期的狂犬疫苗,现在在透析,双肾衰竭,每星期一次,找谁说理……”
@与晗影:“平安活在中国全凭运气,上辈子积了德,真的。”
@北极星之源:“医学证明?不用了,直接把这过期的给你打,你是什么情况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