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7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东辰雨综合报导)继周永康之子周滨等家族成员获刑不上诉之后,周滨的“白手套”米晓东、陈刚和赵明等7人,因利用周永康影响力受贿而获刑。大陆媒体称这标志周永康系列案件基本审结。
大陆《财新网》7月19日报道,7月15日,中共宜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因犯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汇盛阳光)总经理米晓东被判5年监禁,罚金3000万元。
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北京海天永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海天永丰)副总经理陈刚,获刑3年6个月监禁,罚金40万元。
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串通投标罪,周滨为大股东的北京中旭阳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旭阳光)总经理赵明被判3年监禁,罚金110万元。
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北京金鼎悦投资管理中心(简称金鼎悦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保东获刑4年,罚金3000万元。
此外,因串通投标罪,中旭阳光副总经理路宁龙被判2年监禁,缓刑2年,罚金30万元;副总经理刘岩1年监禁,缓刑2年,罚金20万元;技术总监罗奎免于刑事处罚。
报道引述知情人士披露,周滨系列案是属于中共中央级别的“专案”。
现年46岁的米晓东是周滨的主要白手套,也是其西南石油大学校友,负责管理周滨在海油、陆上油田经营业务。并借助汇盛阳光协助周滨利用周永康影响力在石油系统受贿获利。现年49岁的赵明,借助中旭阳光的石油信息化业务,利用周永康影响力在中石油系统受贿。现年43岁的陈刚,是米晓东的副手,涉及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原料对二甲苯。
《财新网》称,周滨白手套被判刑后,标志着周永康系列窝案已经基本审结。
此前,据中共央视新闻报道,6月15日,周永康之子周滨,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湖北宜昌中级法院判处18年监禁,并罚金3.502亿元。同在6月15日,周永康妻子贾晓烨被报道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宜昌中级法院获刑9年监禁,罚金100万元。但宜昌中级法院微博发表时间显示为6月8日。
中共湖北宜昌夷陵区法院官方微博6月17日报道,周永康侄子周锋在6月17日获刑12年,罚金5900万。
周滨、贾晓烨和周锋都是当庭认罪,不上诉。
原中共军事学院出版社社长辛子陵在接受《希望之声》采访时称,周永康家族告一段落首先是给中共高层一个交代。在北戴河会议之前处理这个问题,对继续分化江泽民集团有利,有利于震撼这些江派官员。他们需要选择自己出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