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部门黑名单,将不得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活动。(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4月26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备受外界争议的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管理法草案》(草案)正在进行审议,若获通过,则意味着数以千计的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将受到严格控制。
据BBC报导,中共人大常委会有可能于本周就《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管理法》三审中的草案进行表决,针对二审稿放宽部分限制,但强化了资金监管及违反国家安全时的规定。
草案在加强监管的部分,对境外NGO在中国境内活动的资金来源、收付及帐户管理作出严格规定,规定其代表机构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并向社会公开。
对有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境外NGO,中共当局“可以将其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开展临时活动”。
此外,公安机关“可以约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以及其他负责人”。
自从这份草案于去年5月公布以来,多个外国政府和民间团体批评这份草案,称其法律条文过于模糊,严厉限制社会环保宣传组织,以及商业组织和学术团体的工作。
据《美国之音》报道,自由之家主席马克•拉贡(Mark P. Lagon)在4月25日的声明中说:“中共政府试图通过给予安全机构更大的监管非政府组织工作的权力,来打压独立民间社会的意图。新的规定将允许安全机构监视、讯问和干涉大多数在中国运作的非政府机构的日常活动,包括那些监督政府行为和倡议民权和人权的活动。”
去年9月,白宫曾发布一份声明,对这部法案可能会“进一步缩小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表示担忧。《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官员呼吁中国政府取消这项立法,或对其内容做出大幅修改,还希望中国能对其它几部涉及面非常广的安全法规草案做出修改,因为这些法规会限制和阻碍境外组织在华运作,包括商业运营。
据大陆媒体先前报道,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1000个左右,再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数量,总数可能已达7000个左右。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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