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中国历史上死得最惨的丞相。(网络图片)
中国历代丞相中,若要论下场最可悲、死得最惨的人,恐怕要首推秦相李斯了。《史记》中有一句关于李斯被杀的文字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五刑”,是指对罪犯所实施的五种刑罚。“五刑”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历朝历代都有所不同。先秦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北魏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北齐律》的五刑是鞭、杖、耐、流、死,《北周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从《隋律》起,才将五刑定为笞、杖、徒、流、死,并一直延续到清朝。
从“五刑”的演变过程来看,这种惨绝人寰的刑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正在一步步向着较文明、较人道的方向发展,呈现出逐步减轻身体摧残程度的趋势。可李斯没有那么幸运的生在隋朝以后,也只有在秦朝束手待毙的份了。秦朝的五刑虽然比先秦时期有所进步,但从《大秦律》中仍能感觉到这种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的极端残忍。其法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
李斯行刑时没有胡言乱语,所以没有被额外的割掉舌头。但“具”这个字,说明了李斯所遭受的那五种刑罚并处腰斩,一项也没有少。单纯通过文字记载,很难揣测出李斯受刑的情景。试想,如果先实施五刑,碎了尸,腰斩便无法进行;若先行腰斩,截成两段,那么刺脸、劓鼻、剁肢、笞杀都失去了意义。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五刑和腰斩结合起来执行,先刺脸、劓鼻、剁肢,随后腰斩,接着砍头,最后再慢慢碎尸。赵高这一语无伦次的判决,可真够难为那些准备行刑的刽子手们的。
被施以五刑,这不能不说是残酷现实对李斯个人的极大嘲讽。其一,李斯是《大秦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搞不好五刑的具体内容还是由他大笔一挥,用精美的小篆最终圈定而成的。其二,李斯是秦朝的“铁杆屠夫”,或许那些为他行刑的刽子手们,还是当年他用杀人无算的经历,一手调教和培养出来的娴熟庖丁。如今他自己却成了“俎上鱼肉”,最后由他训练出来的刀客,按照他厘定的刑罚,一项一项,一刀一刀的被结果了性命,很有一股子“木匠做枷,自作自受”的滋味和“请君入瓮”的感觉。
五刑实施起来是一个漫长、甚至无限延长的死亡过程,远没有被一刀砍下脑袋那样来的简单痛快。从脸上被针尖随心所欲的雕刻,到鼻子被匕首硬生生的割下,到两根小腿被砍刀一条一条的剁下,到整个身子被特制铡刀拦腰切断,再到脑袋被鬼头大刀嗖地斩下,在这一个极其复杂的死亡过程中,李斯感受到的是从阵阵刺痛,到钻心剧痛,再到痛不欲生,最后到了不知疼痛。李斯是看着自己一点一滴慢慢死去的,同时他也看到了自己为之追逐一生的荣华富贵、权势地位也随之而去。
权力,对于李斯这个河南上蔡汉子来说,具有超乎寻常的亲和力和亲切感。为了出人头地,他义无反顾的抛开家乡,数十年不归;为了个人私利,他心甘情愿的背叛自己的国家楚国,跑到了秦国当汉奸;为了荣华富贵,他奴颜婢膝的写出了《谏逐客书》,成为嬴政身边的红人;为了争权夺利,他心狠手辣的排挤老同学韩非,并将其毒死在狱中;为了讨好皇帝,他借题发挥,眼睛没有眨一下就把许多儒生活埋在骊山脚下……。中国历代丞相之富贵,莫过于此。
花团锦簇、烈火烹油的眼前气氛,并没有让李斯的心情彻底得到放松。他念念不忘老师荀子教导他“物忌太盛”的至理名言,这说明他没有完全陶醉于高官厚禄之中。他曾在一次大型家宴上感慨的说:“我本是个平民百姓,今天做了丞相,可以说是富贵到了极点。但物盛则衰,我还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这说明李斯对现实还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甚至对将来似乎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但是,为了巩固既得的现实利益,为了获得更多的期望利益,贪得无厌的李斯还是抛弃了秦始皇对他的极端信任,竟然与阴险歹毒的赵高、近乎白痴的胡亥狼狈为奸,合谋上演了一出“假传遗诏”的肮脏政治交易,造成扶苏自杀,蒙恬遇害。而他自己,也因此走上了不归之路。
卸磨杀驴的事情自古有之。本来,李斯与赵高统一战线的仓促结合,完全是为了互相利用,各取所需,但等赵高的地位巩固了,目的达到了,昔日的盟友很快便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一条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让“千古一相”李斯体会到了牢狱的冰冷黑暗;一次次下死手的严刑拷打、刑讯逼供,让李斯真正领略到了秦朝刑罚的扎实。给胡亥写的几封信,早就被赵高付之一炬;重见天日的幻想,早被赵高狠毒的眼神搞得支离破碎。李斯在这场权力的角逐中,终于彻底被打败,最后被残忍的折磨、屠杀、碎尸。
在押赴刑场的路上,已经七十三岁、白发苍苍的李斯曾回头对同判死刑的二儿子李由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种视死如归的慷慨,这份面对死亡的从容,这句言语猖狂的调侃,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了李斯当时平静而又激荡的内心世界。李斯这种临刑前的黑色幽默,既是他对牵狗逮兔子那份闲情逸致的向往和怀念,也是对他追逐权力终生的全面、彻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