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2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据澳门媒体报道,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嫌在位时利用职权将检察院1.67亿澳门元的工程和服务合约,以高价判给指定公司,当中涉及4400万元利益。被捕的还包括何超明的两名亲属、一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以及约十间公司的负责人等,各人分别被禁止离境及中止担任公职。
2月26日上午10时许,澳门前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在准备乘船离开澳门去香港时被澳门廉政公署人员拘捕。27日被终审法院裁定涉嫌贪腐表面罪名成立,晚上约9时被送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
据悉,何超明涉嫌在2004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权串通私营公司负责人,将检察院工程判给该公司从中获取利益,金额达1.67亿元澳门元(约合1.36亿人民币)而何超明从中获利不少于4400万元(约合4000万人民币)。其行为触犯《刑法典》诈骗、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滥用职权、伪造文件等罪。
这是当地历来第二高级的官员涉贪被捕,仅次于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
当地学者表示,澳门公职人员合约通常不允许直接判给指定公司,但不少人会以“事情紧急”或各种原因将合约外判指定公司。曾有某政府部门的人员也有类似情况,被判缓刑,但该学者指这次涉及金额巨大,恐未必会判缓刑,但初犯者亦可能获轻判,最终要视乎法院审判。
有中国大陆法官背景的何超明1955年4月出生于澳门,三岁返回中国居住,1979年,他考入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其后到北京大学法律学院担任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毕业后何超明进入广东高等法院工作,他从书记员开始,由审判助理一直做到经济审判庭庭长,年仅36岁就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庭长。
他其后于1991年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文学院、法学院进修语言和法律课程。他其后返回澳门,出任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协调员。1996年初任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副高级专员。
1999年12月20日澳门主权移交,何超明成为第一批获北京委任的澳门政府主要官员,出任首任检察长,五年后再获委任,至2014年才退任。 2009年澳门特首竞选前,被指是黑马,但最终崔世安获选,崔上任后改组,何卸任检察长,改任助理检察长,退休后,仍出任多项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