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修定法律 女性离婚后半年内或可再婚(图)

发表:2015-12-16 09:07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看中国2015年12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佳编译报道)日本法律规定,女性离婚后六个月内禁止再婚;夫妻须拥有同一姓氏。日本最高法院正权衡废除这两项法律的必要性,它们是早在19世纪制定的。

最高法院本周将最终裁定这两项19世纪的法律,该法律被批评者抨击为性别歧视、与现实脱节。

最高法院将裁定女性离婚后半年内禁止再婚的合法性,同时还将裁定夫妻须拥有同一姓氏这项法律,预期周三将有定论。


最高法院本周裁定女性离婚后半年内再婚的合法性(网络图片)

最高法院将最终裁定维持、修正、或是废除这两项有争议的法律,这两项法律制定的时代,其社会习俗与现在截然不同。

半年内不得再婚的禁令与计算离婚后孩子的出生时间这一难题有关。判定孩子是属于前夫、还是属于新任丈夫,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项法律的设定是基于实际需要,因为那个时代还未发明DNA检测。

姓氏规定体现了日本向封建家族制的倒退。在封建家族制里,妇女和孩子都要受户主的控制,传统上,家里说话算数的是男人。

早稻田大学的法律教授高村正树表示:“即使封建家族制消失已久,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女子结婚还是嫁给了丈夫的家庭。”

日本的封建家族制于1948年废除,其中部分改革是二战后由美国占领军大力推动的。但是日本的民法保留了两项条款,本周将由法院裁决。

社会活动家认为,这两项法律是继其生效后,日本社会男权维系了一个多世纪的反映。

井户正枝,一位母亲、社会活动家,深深理解离婚后半年内不得再婚这一禁令解除的含义。

“这些法律规定意味着,一个女人即使离婚了,也还是处于男性控制之下。”50岁的正枝女士说。

她清晰地回忆起当她和第二任丈夫所生的孩子出生后,她所遭遇的挫折。

一位市政官员说,她的孩子必须登记为她的前夫所有。这孩子在她离婚后不久就出生了,在上述两项法规下,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她的前夫也是孩子的父亲。

长期的、艰难的分离,使得正枝感到很难要求她的前夫公开承认孩子不是他的,因此她不得不在两项法律“牵手”互补的司法探戈中起诉他的新任丈夫,以解决父权关系的困惑。

“在离奇的法律程序结束后,我的孩子才最终得以登记。”正枝女士说。她现在是位社会活动家,帮助那些处于此类境况中的人。

某些西方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例如法国,规定女性在离婚300天后方可再婚。这项法律在2004年被废除。

这种情况已使日本有些人——可能数万人——处于法律的夹缝之中,因为她们往往最终未登记在任何家庭。这会使她们很难找到固定工作和享受社会福利。

最高法院的听证出现在一个令首相安倍晋三感到棘手的时期。对于保守的安倍来说,他已反复宣称打算推动女性在职场中的作用,以此作为他推动经济增长的更大努力。

支持这两项1898年法律的人士则认为,革新现行的制度会动摇传统家庭的基础。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