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前,从未想结婚;娶她后,从未后悔。(图片来源:Pexels)
我第一次和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的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 in love了。
书信往来
1933年秋的一天,我给钟书寄了一封信,不巧被其父钱基博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后来钟书跟我说,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我大加赞赏。因为我在信中对老钱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
1935年春,老钱获公费留学资格,那时我还没有毕业,但是考虑到老钱从小生活优裕,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它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我就下定决心跟他完婚一起去英国。
多年前,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把它念给钟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我说,“我也一样。”
我的丈夫钱钟书
钟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他方面他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
1972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有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蒸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这一次不是)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有位外国学者读了钟书的《围城》后赞叹不已,打电话说要见他。钟书在电话里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很好,何必一定要去找下这个鸡蛋的鸡呢?”
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近邻林徽因的宝贝猫“爱的焦点”。
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怀孕
在牛津,我怀上孩子了。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像。我们的女儿确实像钟书,不过,这是后话了。
在我住院期间,钟书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说是把门轴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不能关了。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他感激之余,对我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都修好。
钟书叫了汽车接妻女出院,回到寓所。他燉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瓣,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我吃。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钟书具玩性、爱女至深
钟书曾逗阿瑗玩,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瑗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瑗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瑗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每天临睡前钟书都在阿瑗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钟书曾经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瑗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瑗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我们在牛津时,钟书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未,钟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独留人世间
我是在父亲的引导下开始迷恋读书的,无论是中英文的都拿来啃,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一次父亲问我:“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我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呢?”我答:“一星期都白活了。”“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我早年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句。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钟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文章截选自〈见她之前,从未想结婚;娶她之后,我从未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