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1月18日讯】1月14日,财新传媒常务副总编张进在其财新博客发文《一封巴黎恐怖袭击案亲历者的来函》,他在文中说到:“20多年未曾谋面的大学同班同学王方辉,突然发来邮件。读后才知道,他在巴黎恐怖袭击事件中,曾猝不及防面对恐怖分子的枪口,和死神擦肩而过;而后,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的过程中,又遭受记者的欺骗、歪曲和愚弄。他求教于我:这是为什么?”
随后财新网第一时间在微博上转发了该文,截止下午5点,已有约1万5千的转发量以及近4000的评论量。
根据文中所述,央视采访对象王方辉称:“在采访中,王女士问我:‘你是不是看到两个杀手被击毙,才敢出来接受采访的?’我当时没有在意她的这个问题,但还是如实告诉她:不是,此前我已经接受了法国最大电视台的采访。我也不藏头遮脸等等,如前述。”
但在实际新闻播出后,他发现央视对其接受采访的原因表述与其所说的并不一致,认为央视存有歪曲事实之嫌。
对此,蓝媒汇特意查看了2015年1月11日7点的《朝闻天下》,主持人是这么播报的:“昨天的这起袭击事件,最初的目击者之一在巴黎接受了本台记者的专访。他(王方辉)此前一直不愿意在媒体前露面,直到9号《查理周刊》杂志社袭击案在逃的两名嫌疑人库阿奇兄弟被击毙他才终于解除了顾虑,对我们描述了一些此前没有在媒体上披露过的事发经过······”
在后面的播报中,采访记者王璇(字幕上显示出来的名字)也对着镜头有类似表述。
在张进发出《一封巴黎恐怖袭击案亲历者的来函》之后,立即在业内引发热议。张进在文中发出这样的疑问:“不明白这个女记者,为什么要不顾事实,冒着被采访者抗议的风险,编这几句话。也许,她是为了说明这个报道是她的独家报道,王方辉是她的独家信源?”
蓝媒汇也整理了一些相关微博评论,看看业内人士如何看待此事。
@胡舒立(财新传媒总编辑):驻外记者的素质要更高才行。
@王天定(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官媒做东西,一贯主题先行,先进行诱导式提问,未达到目的就公然造假。蛮常见的。
@ECO中文网(经济学人中国网官方微博):就为了抢个独家?这种“造谣”该怎么破?
@渥丹(言情小说作家):天啊,这个受访者九死一生地活下来,接受了采访,说出真相,结果居然受到这样的羞辱——我觉得这完全是对受访者人格的羞辱,而且也是对真相的羞辱。这记者不要道歉?
@五岳散人(知名网络评论人):这个太过分了。
@老芋头(北师大教授):这个记者为何这样,其实很好理解:在国内,几十年来,许多事情都需要有人“做工作”,打消“顾虑”。面对传媒,出来见证,需要勇气。没有干部同志做打消顾虑的工作,当事人怎会有那样的勇气呢?
等等。
目前该事情并未得到央视以及当事记者王璇的回应。
另据网友搜索结果,疑为当事记者的一方曾于1月12日发表微博称,“独家不独家,有何稀罕!需要安慰的时候 请速来安慰”,微博下方并附有上述央视《朝闻天下》采访播出视频。或为其对采访对象王方辉质疑一事的回应。
根据张进所发表的《一封巴黎恐怖袭击案亲历者的来函》文章,王方辉是在1月9日下午接受了央视记者的采访。
由于该篇质疑文章的发出,上述微博下方评论量激增,截止目前,已有近2000多条评论。但大多数为质疑该记者的职业操守问题。
事实上,在更早的时候1月9日上午8点,疑为当事记者的一方也曾发表微博称:“可能因为深爱纪录片,所以心里一直很抗拒跳到台前来多作表达。坚持只需用画面说话,让当事人说话。真相的唯一呈现方法只能是让它自然流淌,并不需要观察者来好为人师地多作表达。但是这两天报道查理周刊事件中的尴尬,让我很怀疑,自己的坚持是不是错了。”
据了解,央视这样的采访引发外界广泛争议已不是一例。
2013年10月26日早上,央视在《朝闻天下》播出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而被刑拘在押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录像,当事人向警方坦承自己收受他人钱财,连续发表多篇攻击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陈永洲以囚衣、光头、手铐的典型罪犯形象在全国观众面前认罪致歉。
但外界有舆论认为,央视在《朝闻天下》公开当事人的道歉视频这一行为,在嫌疑人还未完全结束司法流程,在法院进行公正审判的时候,罪行还未经过法官的宣判,央视已经僭越了已有的职能,尚未定罪就给当事人戴上罪犯的“头衔”,为典型的“未审先判”。
另外2013年03月26日的《朝闻天下》播放了央视记者专访赞比亚发展署总监安德鲁的视频。出镜的央视男记者一共用英语提出了三个问题。他的中式发音让网友称听出了“好熟悉的味道”,有的还质疑他“是不是用汉语拼音标注法学的英语?”,质疑其专业素养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