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9月25日讯】据香港媒体报导,童名谦是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获刑的省部级高官。
童名谦是谁?原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根据宣判公告,他在担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衡阳市发生严重贿选事件,造成特别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童有期徒刑5年。他成为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获刑的省部级高官。有意思的是,一审判决后,童名谦愿意接受罪名和5年刑期,表示不上诉。
衡阳市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湖南省的人大代表,成为500个代表和组织选举的官员之间的关门游戏。要想被选为上一级的代表,就得给投票的人送钱,给负责提名、掌握选举程序的官员送钱。最终每个候选人都送钱,衡阳市的人大代表和人大的工作人员,基本上人人都收钱。据官媒报道,案发后,共追缴赃款1.1亿余元,400多人被查处。几乎所有的人都乐在其中地参与的游戏,不能说是贿选,只能是分赃。最终也是由于分赃不明,选上的有人送钱多,有人送钱少,心理不平衡。还有的同样送了钱,却没有被选上,更是不满。狗咬狗的结果,上边震怒,下令查处,总负责的市委书记童名谦锒铛入狱。
童名谦犯玩忽职守罪是无疑的,但是否犯受贿罪呢?从大的方面来说,市委书记作为一把手,在地方上拥有最高的权力。根据所有已发的案子,被查处的书记没有不受贿的,特别在干部提拔调配、人事任命上,下边的人要跑官买官送钱,书记会主动索贿或“被动”收钱。所谓“若要富,动干部”,从无官到有官、从低职到高职、从穷位到富位,书记的权力大无边,钱权交易任我行。从小的方面来说,书记本身也有投票权,有条件收钱。
更重要的是,所有候选人的最终产生,都要经过书记负责的党委批准,选举的结果,也要经过党委的确认,存在钱权交易的空间。有意思的是,花钱没选上的投诉举报时,童名谦又再三做工作,让他们“顾全大局”。如果自己没拿钱,怕什么?那最后法院为什么要判童玩忽职守罪,而不是受贿罪呢?
根据刑法规定,犯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就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童名谦被判5年,算是不多不少。可是受贿罪呢?刑法规定,受贿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贿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而受贿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看得出,受贿罪比玩忽职守罪要重得多,5千元以上就可判刑,5万元以上可判无期徒刑,10万元以上就可判死刑。对照薄熙来的判决,三项罪中,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贪污罪,有期徒刑15年;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7年,合计执行无期徒刑。可见受贿罪是最重的。童名谦手下的工作人员都因为受贿罪被重判了,权力更大一言九鼎的市委书记,却用玩忽职守罪轻判,这里面有什么内幕吗?
看个例子,在昆山开发区工厂爆炸后,据官媒的调查报道,在昆山市政府编写的《昆山招商引资之路》中,赫然写着:“对前来投资的老板,可以送他们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政治待遇”。那这些老板,以什么来回报官员呢?从提名到选举的贿赂,招标的好处,工程的回扣,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在衡阳这么严重的全局性分赃选举中,总负责人童名谦只以轻的玩忽职守罪判刑5年,难怪他不再上诉。至于他到底有没有重的受贿罪,或者说衡阳是偶发个案,还是全国选举黑幕的冰山一角,当局不愿深究,民众也只能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