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3月30日讯】习近平总书记您好:
我是上海市市民,住上海市汉中路78弄1号1105室。2013年10月25日,为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个人档案造假、违法办理产证之事,我持书证向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纪委实名举报。受理后两个月,该局的纪检组长口头答复举报人:“不属于其受理范围,已将其搁置在信访办。”
无奈,举报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于2014年1月10日向上海市监察局实名举报,并提供了足以证明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个人档案造假、违法办理产证的书证。2014年1月22日闸北区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信已转至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纪委。”时至今日,没有结论???
本以为,只要依法举报和维权,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没想到,还是老样子。向闸北区监察局投诉,也无果。是谁在庇护这些造假人员???承办人员不作为又有谁来监督???要举报人为这些造假人员的违法行为买单,这,还有公理吗???
无钱无权的我只能借助网络平台向您投诉,以求问题有一个公正的结论。谢谢!
投诉人:蒋凤英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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