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薄熙来在10年前判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死刑的济南中级法院被提起公诉。(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3年07月27日讯】薄熙来案已于7月25在济南开审,与当年陈良宇与不久前刚被判处死缓的刘志军相比,薄熙来除了涉嫌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外,又多了项贪污罪。在目前的中国刑法中,贪污金额10万元以上的刑期就在10年以上,直至死刑。因此尽管在25日的公诉中,薄熙来面临的虽然只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等3项贪腐方面的罪,回避了此前广为流传的与江泽民、周永康合谋取代习近平的政变图谋,但并不意味着薄熙来距死刑很遥远,相反正因为这个贪污罪,可能让薄熙来零距离的拥抱死刑。
薄熙来涉嫌罪名有伏笔
起诉薄熙来的公诉书称,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从上面的这个罪名,可以对过去10来年落马的中共副部(副省)级官员的案情做一简要回顾。
陈良宇,原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4月,被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刘志军,原铁道部部长。2013年7月8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刘志军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王立军,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2年9月,王立军被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郑筱萸,原中国国家药监局局长。 2007年5月29日,被以受贿罪(649万元人民币)判处死刑。
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怀忠死刑。
胡长清,原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和巨额财产(共计544万)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从薄熙来面临的罪名看,贪污是目前最大的不确定因素。中国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薄的态度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济南中院7月25日的公诉中虽没有提及薄熙来涉案的具体金额,但此前有香港媒体传出薄熙来受贿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贪污超过500万元。
从过去的司法实践看,换作他人,贪污500万,必死无疑。但公诉书对薄熙来涉嫌贪污罪的用语只是“数额巨大”,没有用特别二字,无疑留有伏笔。公诉书提及的薄熙来3宗罪的情节描述相信是经过反复推敲,为最后公布的判刑结果在作铺垫。
当初胡锦涛将陈良宇送上审判台,尽管表面上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起诉的陈良宇,最后确认陈良宇当时的贪腐金额只有239万,实则因为是陈良宇自持有江泽民作后台,公开与当时的胡温叫板。刘志军虽然贪腐金额达到6400万,但由于刘志军以“绝不和组织讨价还价”的积极态度给予了配合,甚至在法庭上还给“中国梦”唱赞歌,结果以死缓得以保命。
对照陈良宇、刘志军案的判决结果,可以预期如果薄熙来服软并能很好的配合,走完完整的诉讼过程,获得有期徒刑的结果是有可能的,如此,有陈良宇、刘志军案在前,薄熙来最轻的有期徒刑会在16年至20年之间。
习李就任中共新领导人后,中共新领导层面临江泽民派系的处处制肘,急需树立新领导人的权威。就在薄熙来7月25日济南开审当日,中共新华网发表了题为“令出一门方能不偏不倚”的评论,强调维护中央权威,令出一门的重要性。而此时重判薄熙来,对于警告那些心怀异心的太子党、江系以及地方官员也会起到警示作用。
如果薄熙来不服软,不能很好的给予配合,有贪污500万的伏笔,以及其它2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薄熙来零距离拥抱死刑的结局也不能完全排除。
因此,等待薄熙来的当是16年与死刑之间的判决结果,其中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当然薄熙来的判决结果要等到济南市中院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才能为世人所知。但全世界都知道,济南中院只是在将北京写好的剧本一页一页的翻开,不到最后一页,恐怕济南中院也不知道最后结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