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3-04-18 10:17:38作者:
刘永安是内蒙古扎兰屯市人,现年70岁,于2013年4月10日中午12:40左右,在丹东市和亲属吃饭时被自称是公安局的人员带走,便不知去向。时隔20余小时后,即4月11日晚6点多家属突然接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刘永安病危现正在本溪市中心医院抢救。当家属赶到医院时看到刘永安已昏迷不醒,手臂上多处瘀伤。到晚上11点左右由于病情危急又转至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直至4月13日刘永安仍处于重度昏迷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家属质疑被带走时还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一夜之间会变成这样?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人员答复:刘永安从公安局移交时就是这个状态。家属拨打本溪市110报警电话,110核实后回复说;本溪平山区刑警队也是协助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办案。至目前为止,检察院和公安局均未给出明确答复。
刘永安家属要求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刑警队和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尽快还刘永安昏迷事件真相,给家属合理解释,并全力抢救。
恳请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给予帮助。谢谢!
刘永安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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