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竹科经理赴陆探亲遭扣留,钟鼎邦家属在立法委员等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要求大陆方面立即释放钟返台。
【看中国记者张佑宇报导】日前赴大陆探亲的台湾科技公司经理锺鼎邦遭大陆当局拘留一案,引起两岸关注。26日,大陆当局透过《新华社》表示,锺鼎邦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等情事,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展开调查。台湾及海外媒体引述锺鼎邦家属说明则和《新华社》报导有所差异。法律专家质疑目前该案还看不出“危害国家安全”。
26日,大陆当局透过新华社表示:6月18日,江西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台湾居民钟鼎邦进行口头传唤,要求其配合相关案件调查工作。当晚,因案件侦办需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钟鼎邦宣布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新华社》报导并说,据江西国家安全机关掌握,钟通过大陆居民搜集若干份机密文件,向大陆邮寄广播电视插播器材并唆使大陆居民从事破坏广电设施的活动,伙同他人多次利用专业设备攻击干扰转播大陆电视节目的卫星信号,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目前,该案正在侦办过程中。
台湾及海外媒体对该案报导和新华社引述国安当局对外说法有所差异。
台湾《中央社》报导,锺鼎邦家属22日在立法委员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锺鼎邦是新竹某科技公司经理,平时修练法轮功,15日赴江西探亲,原订18日返台却未归来,经大陆亲属打听得知,锺鼎邦已被大陆公安以“协助调查法轮功”的理由留置。
记者会上,锺鼎邦家属表示,锺鼎邦是去大陆探望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自由亚洲电台引述记者会上立法委员郑丽君的话表示,正值两岸协商投资保障协议的时刻,非法拘留钟鼎邦,是非常错误的示范。因为投资保障协议里,两岸正在协商关于人身安全的通报机制。“在这个时侯抓人,是不是表示中方根本没有诚意落实台湾人民人身自由保障?”
锺鼎邦的弟弟锺广仁在台湾公共电视台“有话好好说”节目中表示,锺鼎邦只是普通老百姓,其所服务的科技公司和中国没有生意往来;此次返乡探亲,一直和当地亲友在一起,没有任何单独行动,实在不解哥哥为何被逮捕。
大陆维权金姓律师向《看中国》表示,对该案不了解,但就目前得知的媒体消息,还无法看出该案当事人如何危害国家安全。如果当事人真的是因为信仰问题遭到留置,则国安机关有滥权之虞,属于违宪。他表示,“不论大陆人也好、台湾人也好,因为宪法有规定信仰及言论自由,政府不得介入人民的信仰、思想及言论领域。”
危害人权的“危害国家安全”
实际上,大陆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对维权、信仰人士等罗织罪名进行非法拘押判刑,长期遭法律专家及世界人权组织诟病和质疑。
《中国人权双周刊》报导,2010年8月3日,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邀请专家学者就中国的人权问题举行听证会。香港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研究员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人权观察的亚洲律师主席理查德德德森(Sophie Richardson)、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学者孔杰荣(Jerome Cohen)等都在会上发言,他们一致认为,中国当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不仅定义模糊,而且被广泛使用,因此遭到政治迫害的人不是少了,而是越来越多;一致认为美国当局有必要加大努力,敦促北京当局改善人权。
知名作家学者牟传珩在《“进步”烟幕下的法制大倒退——新刑诉法修正案舆论冲击波》一文中指出,自从《联合国人权宣言》诞生以来,人类人权事业不断走向文明与进步。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1992年通过《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宣言》,“保护人权”现已成为普世价值的基本准则,特别是2006年12月联大通过《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以来,“强迫失踪”也已被视为侵犯人权的罪行,为国际社会所严禁。
文章并说,“危害国家安全”是中国当局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对异见人士、法轮功学员与维权代表的大胆辩护而进行的“请君入瓮”的政治设计;是当局用来任意打压维权律师的合法借口。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被判刑后,至今仍“被”失踪就是最著名的一例。近些年来,各地公安、国安机关,都利用所谓“无法通知”、“有碍侦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专门对付异见人士、维权者以及宗教人士。诸如著名艺术家艾未未被秘密关押81天,引发世界舆论轰动。试问“中国的‘法制进步’又在哪里?”
早前自由亚洲电台报导,这几年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趋于规范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因之有所扩大,但中国的问题通常是有法不依。
大赦国际的新闻稿说,中国的司法制度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剥夺被指控嫌疑人最基本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