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国际经验认为,房价和居民家庭收入之比3-5倍之间是一个可承受的房价。而若以中国去年数据来看,这一比例远远不止10倍。但为什么此前房地产市场火爆,房价居高不下?”日前,在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举办的高端论坛上,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抛出这样一个问题。
“这说明我们国家的实际收入差距显著大于统计反映出来的收入差距,原因是一部分高收入居民有大量的隐性收入。”王小鲁解释称,除房地产外,隐性收入也可在奢侈品消费及居民储蓄上得以验证。
王小鲁表示,如果完全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其中居民储蓄一项是,2008年城乡居民的储蓄总额只有3.5万亿元,但银行的数据显示当年的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是4.5万亿元,比居民储蓄的总额还多。“除了银行存款增加,当年推算各人购买商品住宅资金有1.8万亿元;自建房估算大概有7000亿元,私人对实体经济的投资,扣除贷款以后大概在2.5万亿-3万亿元。股市和其他金融市场吸纳的个人储蓄估计是1.5万亿元。”
王小鲁说,将上述项目总加之后,可以发现2008年居民储蓄总额大致为11万亿-11.5万亿,而不是按照国家统计局以住户调查数据显示的3.5万亿元,“其中这大致差了3倍”,如果把消费的遗漏也加起来,则2008年遗漏的收入规模大概是9.5万亿元-10万亿元,这部分资金即隐性收入,规模为9.3万亿元。
王小鲁认为,居民收入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居民住户调查来计算,而在住户调查进行的时候常常会发生两个问题:其一是一部分高收入居民报给统计局的收入往往偏低。其二则是常被高收入居民拒绝,造成最后抽样丢失了相当数量高收入居民的样本。这样一来从统计数据上来看到的居民收入差距就比实际上存在的居民收入差距明显要小。
为此,王小鲁重新设计了统计方案。据他自建的模型推算出,2008年,全国居民隐性收入总规模为9.3万亿元。其中,隐性收入的80%集中在收入最高的那20%的家庭里面,其中最高端的10%就占了隐性收入的62%。全国居民最高收入的10%家庭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之比是65倍,而非统计数据显示23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