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2-01-04 11:42:41作者:杨春红
2005年2月2日,浙江椒江宾馆,台州市水利局年夜饭上,丁林超指使工会主席金华斌刀子捅入我脸,伤口长达20多厘米以上,于第一时间报警,这是个集体屠杀的事实没有人能抹杀。可是多年,金华斌一直没被法院审判。台州中院怎么了?
案件一直对我封锁任何消息,理由是损害政府形象。我想不通了,是不是集体犯罪就是平安的代名词?毁容案后,多少罪恶得到奖赏,水利局领导们有没人敢说他是清白的?
我是受害人杨春红,多年来分分秒秒生活在痛苦中,我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伤势鉴定重伤的毁容案,凶手金华斌们就是不审判,我在本地遭遇无耻践踏,任何机关的门向我关闭,水利局动用钟点工、临时工进行监控、打人。我这一生没有别的希望,只想讨个审判权,为什么就那么难?
这些年,我生活在恐惧中,恨不得毁容案那晚就死去,死了少遭讨公正的罪。为了毁容案的审判权,我已付出了重大的代价,可是政府没有人同情我,连工资 也遭遇不公正,真不知前方还有多少罪恶在等待我。2006年,我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羁押,获得一个刑事法律外的刑事判决书,据说,这是政治案件刑事化的 后果。如果说我有罪,我愿意承认,可是我最爱的祖国,为什么忍心对一个受尽伤害的草民一再制裁,而对真正的毁容案凶手们恩情不绝?比如说,金华斌毁容罪当 晚获得办公室主任的好名?比如说金华斌独耳女儿金姗姗进入临海法院,比如毁容案的策划者们一个个升官?
2006年,政府对我作了鉴定,我没有精神病了。那么,我就有权以我个人的名义请求中国法律的同情,我请求中国法律依法制裁刑事重伤害案。我没错。
请热爱法律和正义的人们,为不幸的人们出点主意吧,告诉我,如何才能让凶犯伏法?
杨春红15005866125泣血告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