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南疆边陲,有一片美丽的少数民族山区,归春河水去而复回,将中国与越南轻轻划开,在著名的德天瀑布绽放成一朵洁白的雪莲花、在明仁田园演绎出一幅诗画般的巨大壮锦——这就是大新,地处中越边境的一个壮族小县。
然而,这并不是一片平静的土地!
百年之前,孙中山先生就是在这里亲自拉响了对清朝政府的第一炮。三十年前的那场自卫反击战争,在这里实际上断断续续打到九十年代初才结束,而其后的排雷工作,更是至今尚未彻底完成,直到今天,仍有人畜不时伤于三十年前的地雷之下。
在为国家利益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之后, 38万勤劳朴实的壮乡人民并没有坐等国家的支援和补偿。依靠当地丰富的锰矿资源,大新人民开始了迟来的经济建设。在20世纪的最后十年里,20多个锰业加工企业如春笋般成长起来,成为大新县最重要的支柱产业,大新县也一步步摘掉了“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的帽子。这些锰业加工企业中,除了大新锰矿是自治区国有企业之外,其余全部是当地壮族人民建立的个体或集体企业。
然而,丰富的资源在带给壮乡人民得天独厚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引来了权贵大鳄们贪婪的目光。2005年,王震之子王军把控的权贵资本中信集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收购了大新县最大的企业——大新锰矿,上亿吨锰矿资源的评估价值不到两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吨锰矿的收购价钱仅一块多钱,而市场上同样品质的锰矿价格达到500—800元/吨。至此,大新县80%的锰矿资源落入权贵们把控的所谓“央企”手中,每年为他们贡献三亿多元的净利润。
可是,悲剧远没有就此结束!不到三年时间,改姓后的中信大锰就让所有壮乡人民认识到了“央企”的力量!
2006年,中信大锰不顾下雷镇数万居民的坚决反对,强行在小镇街边建设电解锰生产线,引发数千当地居民围堵。中信大锰不但不听取民众意见,反而粗暴的动用“央企”的政治力量,逼迫地方政府动用防暴警察抓捕、驱消居民,封锁民众上访路径。如今数年过去,仍然有数十名当时逃出封锁的居民不敢回到家乡安居。
2007年,中信大锰在田东锰矿的电解锰项目强占村民土地,也引发村民与地方政府的剧烈对峙,但最后同样被高层强行压制下来,至今仍然成为当地主要的不稳定因素之一。
在粗暴掠夺民众权益的同时,中信大锰对当地同行企业更没有心慈手软。一手把控锰矿资源供应,一手对其他锰加工企业威逼利诱,在数年时间内,大新县原有的20多家锰业企业中,除斯达特、大宝、三锰龙、博特利、仁爱等数个被中信大锰收购或控制的企业之外,仅剩中物、龙腾、龙湖等数个还在苦苦支撑,其余十多家企业都已消失殆尽。
唯一例外的是,新振锰业存活了下来——不但存活下来,而且从一家年产值不足一亿元的小型企业,一举成长为一家总资产超过10亿元、年产值达到18个亿、员工总人数近三千人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中信大锰铁幕之下独一无二的奇葩。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要说清楚这件事,还得从新振锰业的前世今生说起。
作为壮乡人民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立的众多民营锰加工企业之一,新振锰业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大的一个。直到2002年,它都还是一个年产值仅数千万元的微小企业。但是,也就是从2002年起,得益于企业老板言胜斌的战略远见,新振锰业开始收购一些当时被看作是“边角废料”的小型矿山。这些矿山虽然锰矿储量小、品质差,但至少能保障一定时期的生产稳定。于是乎,在中信大锰不屑一顾的冷笑声中,新振锰业默默地成长起来。到2007年底成立集团公司时,新振锰业的总资产已经达到4个多亿,年产值突破了10亿元!
然而,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不再冷笑的中信大锰开始了对新振锰业的全力围剿!首先是断绝了所有对新振锰业下属企业的锰矿供应;其次是通过权贵政治影响力,对新振锰业的矿权进行干扰和强取,使新振锰业的主要矿山自2009年以来都无法进行正常的资源开发利用。
2009年4月,新振锰业经向广西国土厅申请,获得了下雷百所锰矿5平方公里的探矿权。该矿区位于中信大锰矿区附近,多年来,广西国土厅多次向中信大锰做工作,希望中信大锰承担该矿区的详查探矿任务,但由于资源质量较差,中信大锰一直拒绝将该矿区纳入自己版图。
但是,新振锰业获得百所锰矿不到五个月,2009年8月,中信大锰即自持央企身份,写信向广西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李金早、副主席林念修等自治区领导举报,称广西国土厅多位领导在百所锰矿探矿权出让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腐败行为,引起自治区高度重视,郭声琨等多位领导亲自批示严肃查办。后经自治区多个调查组反复调查,却未发现百所锰矿出让过程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然而,中信大锰不但没有检讨自己的凭空污蔑行为,反而得寸进尺,一方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无理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判定广西国土厅颁发给新振锰业的百所锰矿为非法矿权;一方面动用权贵资本背后的高层政治力量,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加压力。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党委党委、政府常务副主席李金早,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黄道伟等领导同志均多次批示处理意见或亲自主持过相关的协调会议,但中信大锰及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林念修依旧不依不饶,多次在相关协调会议上大发雷霆、无理取闹。
围绕中信大锰的这一系列举动,自治区法制办左右为难,最后只得去北京向国务院法制办请示。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在认真听取案件详情后,指示广西法制办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如实裁决。于是2010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发“桂政复决[2010]6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裁定国土厅颁发给新振锰业的百所锰矿探矿权“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应予以维持。”
2011年2月25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再一次亲自主持百所锰矿问题的协调会议,对中信大锰的无理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表明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共同发展的明确态度,希望中信大锰有不同意见时走正规法律途径。
然而,2011年4月7日,当中信北京集团总部领导考察中信大锰并与大新县所在的崇左市领导交流后,崇左市党委便迫不及待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文,请求将新振锰业的百所锰矿划入中信大锰整合范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行文不符合程序(党委不应向政府行请示文)而退文后,才又急急忙忙指示崇左市政府相关领导拟文上报。
这一无视自治区意见和地方利益的要求立即遭到广西工商界人士的强烈质疑。自治区统战部、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非公办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自治区领导马飚主席、黄道伟部长等先后批示要求公正处理。但是,2011年12月6日,已晋升常委的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不顾自己作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领导身份,亲自下到中信大锰大新分公司召开大新锰矿资源整合会议,在不通知新振锰业到会的情况下,责令广西国土厅、崇左市政府及大新县政府将百所锰矿“优先”配置给中信大锰。虽然广西国土厅、大新县政府等相关部门都提出了异议,但林念修仍然独断专行,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新振锰业在12月31日前与中信大锰签订关于百所锰矿的转让协议。回到南宁后,林念修又利用自己分管国土的特殊身份,专门找来国土厅主要领导“统一思想”。于是 2011年12月12日,广西国土厅专门召集崇左市政府、崇左市国土局、发改委、工信委及大新县政府、大新县国土局、发改局、工信局、中信大锰公司等开会,部署林念修12月6日的“指示精神”。然而这样事关新振锰业生死的重大会议,却再次“遗漏”通知新振锰业到会。即便如此,会上几乎所有与会人员都对林念修的方案提出异议和质疑,但国土厅明确表示:这个会议不是协商和协调,而是研究如何执行林副主席的意见!
现在,离“林副主席”规定的最后期限只剩下五天时间了!广西国土厅、崇左市政府、大新县政府等部门在“最高指示”的重重压力和不断催促下,十几天来轮翻给新振锰业施加压力!
如果百所锰矿被中信大锰成功强夺,新振锰业将失去90%的锰矿资源保障能力,意味着企业将迅速因为无矿可用而濒临倒闭!两千多名员工将面临失业威胁,数千个壮族家庭的上万壮族人民将失去刚刚建立起来的幸福生活!38万边疆壮族儿女将失去最后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地方企业!
在所向披靡的权贵资本的铁骑下,在唯财是向的权贵代言人的恫吓下,地方企业已经土崩瓦解,地方政府已经无能为力!地方经济已成为贪婪之徒的提款机,地方人民已失去发展与自由的权利!
新锰在哭泣!即将失去工作的2300名新锰人在哭泣!数千个壮族家庭在哭泣!38万壮乡儿女在哭泣!地方企业在哭泣!民营资本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