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8-13 23:24:04作者:张宜信
共进晚餐时,妻叙述在操场上看到一名男士,顶上毫发无存,脑后勺及四周头发却留得老长,从背后望去简直就是达摩的化身。话锋一转,妻冲着我笑:“还好,一样是秃头男,你没有那么怪异。”
女儿噗哧笑了出来,口中反复念著“秃头男”、“秃头男”,发现这个字眼形容得真好,既有称“电车男”的,叫“秃头男”还满时尚的嘛;干脆我帮她说,以后就改叫我“秃头男”好了。
秃头男,在我们家已成为好笑的代名词,只要提到相关的形态和用语,母女就会禁不住相视而笑。有这么好笑吗?更过分的是,我好端端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女儿穷极无聊从后方伸出手来摸我的头顶。
寥寥可数几根细毛,哪堪蹂躏摧残,我急忙将她的手拨开,狠狠瞪她不可造次。越是阻止,反倒激发她捉弄的快感,不一会儿,又跑过来趁机在我头顶搓揉一把,然后哈哈大笑扬长而去,我虽气得牙痒痒的,却拿她没辙。
秃头男,听在耳里虽不舒服,却也非一无是处。自从我成为“秃头男”一族,家里的气氛变得轻松不少,尤其最大的转变是,女儿认为一向不茍言笑的我,不再“貌”不可侵,是可以冒犯和取笑的,无形中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秃头男,卸下了头发,也卸下了没有必要的矜持。被叫秃头男,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