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这个故事。不禁泪下。北川邓加林的狗狗小花,2008年5月12日中午狂叫。抱出去,跑回来叼人衣角往外拽,狂叫不止。1时40分,声音凄厉,让人害怕。邻居来看,小花流泪。一位老人说:要有天灾。邓:乡亲都出屋!恐怕要地震。76人有42人出屋。20分钟后地震。6日发灭狗令。百姓跪救,20日小花被绞。
原帖题目是‘人类向义犬小花赔罪’。我也想这样说,可是很不幸的事实是应该更准确地说:中国人向小花赔罪。全体中国人,包括我这个有着中国血脉的人,应该向所有千千万万的备受煎熬受苦受难的狗狗们和还未出世的狗狗们赔罪请罪。这样说好像对国人比较苛刻,可是不仅有那么多中国人,个人和有组织的,每天暴力残害无辜善良的猫猫狗狗小生命,不是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而是遍布中国的每个角落。更有更多的中国人竟然在为血腥暴力虐杀生命围观助威,摇旗呐喊,为自己的凶残在电视和微博上炫耀,引以为自豪,赢得更多人的叫好。残害践踏吞噬弱小生命的人,还说什么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文化传统,而且竟然得到了那么多无比丑陋的人的附和与赞同。
从何时起,残害虐杀生命成了维护个人权益的托辞和理由!残害其他生命,图财害命,不称为权益,而是罪恶,不论是否有法律禁止。任何人也无此害命的‘ 权益’。将自己的所谓‘权益’建筑在无辜小生命的血泊和肉体之上的人,他们如此对待小小猫狗,可想而知如何对待人,对待那些比他们纤弱的人。何谈良心,公道,法理,天理!如果中华文化果真如那些愚昧没文化者所言(他们实为亵渎中华爱惜生命的优良传统),假设真的如他们所描述那般,那么,此种糟粕和丑陋,此种将猫狗斩尽杀绝吃光虐杀小生命的罪恶,应被所有有良心和爱心的中国人唾弃。
在澳洲,救人的狗狗得到的是嘉奖,得到的是人们的宠爱和赞赏。在中国,救人的狗狗得到的是绞索,棍棒和死亡。
我有时也同爱小动物的朋友们一样很绝望,不知如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