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动迁的目的从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变异到商业性开发,这种变异引发了房价高启。(Getty Images)
改革开放前,因为只抓政治不重视经济,中国居民住房条件很差,其统计数据无法拿到台面上。直白的讲,如果能够夫妻单处一室,老人和孩子另处一室,就算是好条件。动迁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那时学者们搞规划、参与制定动迁政策,一来是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二来是为了拉动消费。因为当时的住房问题太突出了,表现为许多大龄青年没有住房不能结婚,而一旦搬进新居,居民即使借钱也会做简单的装修,置上新家具,换上新窗帘,可以说焕然一新。所以说,动迁从一开始很受欢迎。
动迁形式的变迁
几年来,动迁主要有原地动迁、异地动迁和一次性补偿动迁三种。原地动迁就是把原来的民宅拆掉,盖上大楼,居民只要交上一部分动迁费就能住进新房。如果摊上个好单位,还会替你交一部分动迁款,那时的居民虽然艰苦3年等待回迁,并且动迁后私有房产变成了公有房产,还要月月交房费,但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都期待着动迁。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居民动迁。
从住房商品化开始,动迁就开始变调了,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而不是改善居民生活,甚至是以牺牲居民的生活为代价的。首先出现的问题是不能如期交工,因为开发商要先在原地盖商品房,卖掉后再盖回迁房,居民等待无期,给动迁罩上了阴影。于是出现了异地动迁,就是在比较偏远的地区给你一处房子,不必租房等待3 年,但从此失去了交通便利、街市繁华的家园。对百姓最为不利的是商业性动迁,也叫一次性动迁,换句话说就是强迫你卖房子。有谁希望把刚刚买了10年、装修一新、孩子正在附近学校上学的房子卖掉?但你必须得动,否则的话先给你断水、断电,再往楼道里堆东西,甚至把你家的房门撬开,总之,要采取各种手段让你不得不离开。
这样的事情往往发生在城镇中心地带,因为那里的地皮贵,将来盖起来的房价高。开发商要盖商业楼群、建商业区,甚至将整个地区出卖或转让给外商。而这一切之所以能够实施,都取决于政府与开发商的明里协商、暗地交易,动迁政策如何制定,不取决于居民的意愿。
动迁目的的变异
从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到商业性开发,动迁目的发生了根本的变异。在政府、开发商、动迁户这三方的利益博弈中,动迁户是弱势群体,总是吃亏。政府在开发商的利益诱惑下,政策的制定往往有倾向且不合理性,总能制定出让开发商如愿以偿的政策,而且还要加上武装警察、找你单位领导等辅助措施来执行政策,逼迫动迁户就范。
开发商采取暗箱操作、灰色收入等手段,总是能达到目的。那就是,给批地、批件等特权阶层利益并通过他们得到最优惠的政策;给动迁户尽可能少的补偿,最后卖出最高的房价。动迁户在强大的政府面前、在财大气粗的开发商面前,在强制性的动迁措施下,只能望房兴叹,空放悲声。忍不下这口气的动迁户,有的跳楼、有的自残,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
房价高启 全社会买单
动迁目的的变异还引来了新的祸端,那就是房价高启,以至于百姓基本买不起。这意味着开发商建起的住房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无法实现市场交易,在一定时间会形成泡沫市,而泡沫一旦破裂,将引发经济崩溃。
从全社会来看,首先是造成社会资本的闲置,增加政府负担,尽管调控新政不断,土地、信贷、税收、金融等手段频出,仍无法解决问题。其次是加大了信贷压力,银行无法收回贷款,从而极易引发金融危机。第三是没能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给全社会带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