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O-1签证是为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体育以及商务等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所准备的。
当然,对于大发明家爱迪生和汽车大王福特这类天才来说,即使他们都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他们的条件也绝对是符合O-1类别签证的。但是,假如让他们去申请 H-1B的工作签证,他们未必能符合条件而获批。这是因为爱迪生和福特都没有H-1B签证所要求的大学学历。可是O-1杰出人才类签证并没有对申请者有严格的学历要求。
除了知名的科学家、导演、知名导演和作家外,我们律师事务所也曾为杰出的铁匠成功申办过O类签证。我们还为芭蕾舞演员、喜剧丑角、炼油业专家、电脑设计专才等各类人士申请过O-1签证。另外,O-1签证的申办者甚至可以同时提交申请永久居民权。
O-2和O-3签证
如果需要协助O-1签证的申办者来美,比如说,一名持有O-1签证的国际知名歌剧演员的随从,或者是要配合歌剧演员演出的乐团指挥,他们都可能会被批准并拿到O-2签证来美。当然,O-2的申请者也要具备优异的才能。
O-3签证是为O-1和O-2的配偶及子女准备的。
杰出能力的标准
上面谈到O-1和O-2签证的申请者应该具备优异的才能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优异的才能可以藉由以下方式来证明:国内或国际获奖证明、加入了入会门槛很高的某团体组织、媒体对申请者的相关正面报导、相关领域知名人士的评论或推荐、在本领域享有较高的薪水等等。
O-1 的申请
O-1的申请者不可以为自己提交申请。如果O-1的申请者是自雇职业者,也需要有一个代理机构帮助申请才容易成功。如果工作的性质需要旅行,那么必须要提交相关旅行路线的信息。
如果在O-1或O-2签证被批准后,工作的类别却发生了变化,那么也需要及时通知移民局。
合法居留期限
O-1签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但是,与H-1以及L-1签证类别不同的是,O-1签证在延期时,并没有期限的限制。就是说,只要雇主需要外籍员工继续工作,O-1签证就可以继续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