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中国农村、农民正在经历城镇化的变革,大量耕地因此被占用,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许多地方开始积极推行用宅基地和承包地换社保的措施,舆论对此反应不一。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采访时直言,“土地换社保”对农民不公平,是在制造新的不平衡。
应该承认,相比于过去长期存在的政府低价征地、变相征地,却不提供任何社会保障的做法,“土地换社保”模式是一种进步,如果考虑到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非一朝一夕之举,在此之前城市化的步伐却不能止步不前,那么公众对这一模式报以谨慎的欢迎应在情理之中,一些地方政府将其标举为“惠民工程”也自有说辞。但正如陈锡文所言,“土地换社保”的要害在于不公平。过去城乡二元体制造就了极大的不公平,对农民的权益带来了损害,如今矫正不公平又怎能用新的不公平的方式?
众所周知,社保与商保不同,它是政策性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政策,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所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社保都是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而且政府始终是最大的出资者,这也符合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定位。而在“土地换社保”模式中,政府和农民却是在实施一种交易行为,一方放弃自己在宅基地和承包地上的权益,另一方以提供社保作为报酬。显然,这种交易既与社保的性质不合,也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相悖。当然,从这一点出发批评“土地换社保”模式,并非表示参加社保的农民不该和其他公民一样,按一定比例缴费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是说农民是否参保,绝不应以是否放弃自己在土地上的权益为前提条件。必须明确,农民自愿参保,是其天然应该享有的权利,一旦为权利附加各种条件,权利必然变质,而有沦为“恩赐”的危险。
“土地换社保”模式当然要置于城市化加速的背景中考察才能见出问题的丰富性。中国最终要经由城市化走向现代化,这一点无从选择,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怎样避免大量农民失地所导致的社会隐患,值得深长思之。利用各种名目和手段,圈占土地,逼迫农民转换身份,是一个在数据上最容易见成效的城市化办法,但潜伏的风险不容忽视。让农民用土地换社保,也许部分出于化解风险的初衷,也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效果注定只是一个短期效应。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对农民来说,土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一旦失去,如何生存,如何维持其对生活的最低限度的预期?难道要坐等若干年后养老金的发放吗?客观地看,城市会给进城的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作机会,但这并不足以打包票,金融危机中,高达上千万的农民工失去工作,不得不从城市退回农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试想一下,如果当初这上千万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都是“土地换社保”交易的一方,对社会意味着什么岂非不言而喻?对中国的农民来说,土地就代表着一种稳定感,这种稳定感既是收入上的,也是心理上的。
“土地换社保”模式对农民不公,也是对所谓“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威胁。在这一模式下,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将更加难以遏制。而在付出这两点代价之后,城市化并未因此而获得实质的提升。早就有学者指出,当下一些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无非缘于两点需求,一是GDP崇拜,二是方便在银行套现,化解地方债务。奔着这两点而去,“城市化”将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可以想见,失地农民“被城市化”也完全可以预料。在城市化成为人类共享经验的语境中,重复一些常识也许还是必要的:圈地不等于城市化,在原来的庄稼地上长出了气派的楼房,也不等于城市化。缺乏产业的支撑,城市化最终只是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