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新华社称,这一规定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暂行规定》要求该规定适用人员及时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其所办理公务存在利益冲突的时候必须回避;另外,适用人员因私出国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的办理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在中国,子女和配偶均已移居国外的官员被称作“裸官”。纽约城市大学教授夏明表示,裸官现象的存在,有国内外多方面的条件和原因: 首先,这些官员具备把子女送到国外读书的经济实力: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现在中国首先致富的、生活过得非常优越的显然是跟政权相连接的这批精英,那么这批人当然他们也有更高的追求,愿意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国外去求学。因为考虑到中国跟国外的教育层次的各种差异,有很多父母显然在目前独生子女情况下都会乐于把他们的子女送到外面去。而且外面的无论从社会治安环境、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来说都比中国的许多地方要好。对于中国很多有条件的人来说把他们的孩子送到国外求学是非常划得来的。很多年幼的独生子女出来,因此他们的父母尤其是母亲也就跟着出来。”
夏教授说,从官员的主观动机上来看,他们让子女和配偶移居国外,既是为子孙后代有福可享,也是为自己必要时能够金蝉脱壳:
“中国有许多官员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自己在为自己找一条出路。如果一旦政治上发生任何不可预想的灾变的话,第一他们对亲爱的人已经撤离危险,有的官员就觉得如果我贪污腐败即使我一个人被抓住,关进监狱或者甚至判死刑的话,但是我幸福几代人,这样对我的后人的话还是享福也是一个划算买卖;那么第三个我觉得当然是因为很多人其实是把他的亲人转移到安全地带为他自己彻底抽身出局打下伏笔。一旦他贪足、捞足以后,一旦他下来以后他又担心人走茶凉,上面的中纪委、法院恐怕又会查到他的头上。所以在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他们在任期内的时候就赶快把自己的家人转移出去。”
但是夏教授表示,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从技术上来说很难实行,况且许多官员是有特权的,他们会官官相护:
“我觉得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另外,从政治角度来看恐怕没办法达到预期效果。中国共产党它的干部队伍现在在全世界是一个最庞大的一个官僚体系。而这些办有因私出国护照的本身就是他们的特权的一个结果。他办个护照基本上是没有人知道他是办了护照的。那么另外的话他如果办到其他国家的这些永久居民和护照的话,你必须要经过其他的第三国跟你协作才能知道到底他在哪个国家握有永久居留权。而往往现在世界上有很多做这些生意的国家就专门说给你办这种永久居留权和公民权的往往都是一些非常小的国家,跟中国甚至根本就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中国政府它如果干部自愿合作,显然它的干部他们是有特权的,他们是官官相护的。所以显然你要叫他们自己自愿监督自己的话,那基本上就是与虎谋皮了。”
中国问题评论家刘念春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暂行规定》是许多红头文件当中的一个,目的是防止贪官把钱财转移到国外,还有一种可能也许是出于加强保密的需要。但是,刘念春认为,这样的文件刚开始也许管用,风头一过,也就起不了多大作用了:
“管理规定效果不大,历史上看好像规定层出不穷,实际上执行起来真正有效的尤其对于干部可能刚开始他们可能的话看风头,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一方面防止他们把财务过多地移到境外,你报上来那就便于监控你,让你适当地收敛一下,可是它可能也有另外一方面的用意,就是说可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里面不是有保密嘛,防止家属把自己说的话什么的,把党内所谓的秘密通过他们家属给泄露出去,可是风头一过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