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杀童事件本身不是一桩简单的刑事案件,也不是一种孤立的恶性案件,它是中国社会进入高风险时期的一个信号,也是中国专制政治、杀人政治结束前出现的一种预兆。
在一个不可理喻的社会必然会产生不可理喻的事件。中国社会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从3月下旬一来,中国连续发生了杀害儿童的恶性事件,到目前为止,累计已经有 7次。追其原因,杀童者多数和被杀儿童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其所以要虐杀儿童,目的是报复社会,这种极其残酷的畸形心理把对社会、人事和生活的不满全部都发泄到无辜儿童们的身上了,并且采取了一命换多命的方式,欲使自己无价值的死亡之行为换来负面新闻效应,这种正常人不可理喻的行为一时间成为吸引中国人眼球的重大新闻,特别是那些数以亿计的小学生家长们谈虎色变、惊恐不安,以至于把上海世博会——一个为统治者们脸上贴金的“面子工程”给比得黯然失色。
杀童事件回放:
3月23日,一名离职外科医生郑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南平实验小学杀死8人,重伤5人,受害者均为8、9岁的小学生;
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附近发生凶杀事件,两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
4月28日,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停职教师陈康炳挥刀狂砍,砍伤学生教师共19人;
4月29日,一无业人员在江苏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包括教师、儿童以及保安在内的29人。
4月30日,在山东潍坊市尚庄小学,一名村民用铁锤打伤5名学生,然后自焚死亡。
5月9日,江西省吉水县周叶忠持刀连续杀死八人,包括他的女儿、母亲和妻子。
5月12日,陕西汉中市南郑县一名48岁男子持刀闯入幼儿园袭击,杀死8人,其中包括5名男童、2名女童,1名女教师。另外,还有11名幼儿和1名成年人受伤。
就在上述恶性事件连续发生时,人们不禁问:学校咋了?儿童们得罪了谁?无辜的小生命为什么在校门口、在校园里就突然间丧失了呢?花朵似的儿童们的肉体怎经得起砍刀、铁锤的打击?对此,谁不寒心呢?除了惊惧、疑惑、悲愤、难过以外,谁都得不出答案。中国怎么了?为什么接连二三地发生这种不可理喻的恶性事件?
其实,我作为本文的作者和大家一样的疑惑,只是有一点,我和某些人比较似乎有一点不疑惑,那就是杀童事件和杀人政治有着肉眼看不见的内在联系。在表面上,上述两件事好像是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只要人们肯追根问底,就可以发现其间的关系的。
1989年“6·4”之后,中国社会进入了杀人政治时期,偌大个国家机器由一架巨大的杀人机器来维持,其后果不止是杀了数以千计的要求民主与自由的学生和市民,更加可怕的后果是把中国来回倒了最野蛮的时期,为而后的中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杀人政治要维持,就必须要借助于由共产党高层掌握的国家暴力,而暴力这东西,一次性使用的后遗症是它必须被持续的使用,持续使用的后果最终可以把人逼疯。人在疯狂状态中,往往感觉不到生命的价值,反而对无端剥夺他人生命产生了遐想,于是,杀人政治主的信息在普通公民生活中就有可能引发下述的反映:在最终解决人生价值的最迫切事件上,社会无视普通人的生命存在的现实就足可以把人逼到绝境;于绝境之处,普通人一时间变为刽子手,对于最尊贵的人的生命杀之不惜的残暴行径,就为官方的杀人政治做了一种来自于民间的背书。因此,最危险不过的是,一些处于社会底层弱势地位上的人产生了高位模仿,欲同邓小平一样的用杀人方式解决问题,这不就是杀人政治和杀童事件的内在联系吗?
所以,我的观点不是说胡锦涛在玉树地震前后、上海世博会举行期间就希望中国出现如此出格、如此出奇、如此惨绝人寰的杀童事件,我只是说当以他为首的“第四代接班人”们不遗余力维持杀人政治局面,使要求民主和追求自由的中国人在国家杀人机器面前不得不低下头颅,这样的行为方式虽然可以奏效一时,但它留的下的后果是:社会上弱势群体中的人在自己的生存价值被完全抹杀时,就企图以滥杀无辜的方式来发泄仇恨。人就是这样,当正常的人的情绪发泄渠道被完全堵塞后,不正常的发泄就堵不胜堵。进一步分析认为,当“我”的毁灭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实事时,“我” 要带上那些无辜的人同我一起毁灭,就撑大了人性恶的空间。所以,这不是宗教意义上的人类末日,而是社会生活中不应该毁灭的“我”的毁灭之代价。前者意义上的人类末日一般都连带着人类的新生,托着一条希望的尾巴,而后者的毁灭是彻底的毁灭,是一丝希望都没有的完全绝望中的毁灭,因此,它是一种不可救药的黑洞式的毁灭。
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有恶人,但是杀童事件中的行凶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恶人,他们是维持了20年之久的杀人政治的产物,当政治对人的关注和救护都成为泡影时,最无助的人的反映就有可能导致畸形的心理:我不活,也拉几个替死鬼陪我去死。从几起杀童事件的现场报道看,行凶者都没有武器,使用的是最原始的杀人工具:砍刀或者铁锤,并且没有一个人是职业杀手,所以,他们想用杀更多的人来报复社会的话,当然的选择就是小学生。假如行凶者使用的是枪械,我想他们的作案目标不会是小学生,很可能是坐小车的贪官或者高官,正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的弱势地位决定他们杀不了贪官和高官,所以只能够选择毫无反抗能力的儿童,于是,一种类似于传染病的持续杀童事件就连续上演。在事件中,行凶者排除了自己在行凶过程被杀的顾虑,并且把杀更多的儿童当成目的,这样的事情该是多么的可怕啊!
我青年的时候,初读卡夫卡的《变形记》,对于卡夫卡把一个无助的小职员人描写成为一只扒在墙壁上的虫子,感觉到不好理解,心理说,社会真得就把人被迫成为虫吗?而后,我随着对社会与政治的研究,终于明白了社会的确可以被迫人变形,特别是专制社会,情形更是如此。从上述几起杀童事件看,行凶者都是被中国社会的政治现实逼得变了形的人,同卡夫卡描述的社会中的变形人相对比,中国的变形的人不是变成了爬在墙壁上虫,而是变成了连虫的存在价值也失去了的毁灭者。可悲的是,当毁灭者只能够借助于自己的力量和能力毁灭最弱的生命时,人性中仅有的一丝怜悯也丧失殆尽;更何况在毁灭的过程中,毁灭者体会了杀人的乐趣。用卡夫卡的话说:“一切都挂着错误的旗帜航行,没有一个字名符其实”。
有鉴于此,我认为近期一连串杀童事件的责任应该由在中国推行杀人政治的最高当政者来负。中国经书云:“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櫝,是谁之过与?”朱熹注曰:“典守之过也”。杀童事件分别发生在福建、广西、广东、江苏、山东、江西及陕西各省,这些省的当权派固然难逃其责,但是总责任应该由“胡温新政”来负是理所当然。因此,我说在杀童事件后,“胡温新政”已成笑柄,不就是大实话吗?我们都知道,身居社会高位人的行为往往容易引起社会基层乃至于社会底层人们的模仿,在社会学上这叫高位模仿。在上者可以用杀人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力和统治,高位模仿的结果是社会弱势地位上的人也想使用杀人方式来造成毁灭的社会效应。高位者可使用军队、动用坦克、枪炮杀人,低位者没有这些东西,但是,他们却有砍刀和锤子,同样可以杀人啊!高位者杀了人都光光堂堂的死了或者舒舒服服的活着,低位者陪着被杀者去死——就是他们为自己行为所下的赌注。实事上,4月30日,山东潍坊的那位行凶者就当场自焚而亡;据闻,陕西省南郑的那位行凶者也已经自杀身亡。
杀童事件本身不是一桩简单的刑事案件,也不是一种孤立的恶性案件,它是中国社会进入高风险时期的一个信号,也是中国专制政治、杀人政治结束前出现的一种预兆。中国明朝的一个大学者叫方孝孺,他在《深虑论》一书中告诫人们:“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无足疑之事”。所以,在杀童事件连续出现之时,一些网络作者对此解读,或者做出动乱将至,或者做出革命将起,或者做出新政已亡的判断,都是言之有据的,只是我作为中国民运人士中的一员,写文章呼吁:只有彻底结束中国的杀人政治,才可以从根绝持续的杀童事件!
20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