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3-12 10:59:03作者:
中国广西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对20种上访行为处以刑罚,包括拉横幅、喊口号、静坐等,最高可判刑15年,此建议引发网友众怒。
南方都市报报导,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指出,有上访者“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
刘庆宁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他还提出20种行为应受刑罚,包括喊口号、拉横幅、穿“状衣”(写抗议内容的衣服)、散发传单、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非法聚集、滞留等。
大陆网友闻言表示愤慨,认为民众上访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如果因“影响领导生活”就要坐牢,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有网友认为,这项提案已明显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