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英国移民新法正式生效,8月初,内政部依据新法,颁布了《赚得居留权:公民权记分制细则》的草案,就获得公民身份的积分明细向公众征询意见。
细则中规定,如果在见习公民期间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则将成为“活跃公民”,可以缩短见习公民期,加速入籍进程。如果申请人不希望加入英籍,而是成为永久居民,则要经过至少3年的见习公民期。也就意味着与原来的法规相比,入籍在一定条件下反而比永久居留权更快速获得。
但许多中国移民始终对“入籍”进退两难。中国《国籍法》规定,公民不得持有双重国籍。在取得英籍之后,虽然能够享受福利,周游世界,却在归国探亲、回国长期居留等方面有诸多限制。
新法加速入籍 减速永居
按照新法规定,凡未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英国国籍的外籍人士,都属于暂时居留人士。在持暂居签证的人中,有3种类别的签证可以进一步申请成为永久居民或加入英籍:因工作因素而暂居英国,主要由记分制下申请Tier1(高技术移民、投资移民或企业家)和Tier 2(技术劳工)的移民人士;因家庭因素而暂居英国,其近亲属已获得永久居留权或是英国公民;需要庇护的人士及其家属,如难民以及获得人道主义保护的人士。
目前,持有英国工作签证的人,可以在工作满5年之后申请永久居留权,而5年居留申请永居同样也适用于难民和受人权保护法庇护的人士。第二种家属移民则需要在申请永久居留权之前在英居住2年。
自2011年7月开始,上述3种暂居英国的人士如果需要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加入英籍,必须先申请“见习公民”。在见习公民期间,申请者无权享受永居或英国公民的完全福利。难民及受人权保护法暂居英国的人士,在见习公民期间不得领取政府福利。
在见习公民期间,申请人必须满足成为英国公民的基本条件,如持续工作、家庭关系稳定、遵守法律、懂英文并具备在英国生活的基本常识(即通过 Life in UK考试)。除此之外,新法中还规定了一些可以为申请人加分的因素,如潜在收入,具有特殊艺术、科学和文学才能,学历,短缺行业,英语能力以及生活在有移民需求的地区(如苏格兰)。
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投身志愿者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出具相关的活动或工作参与证明。虽然此项不计入入籍申请的分数,却能够缩短申请英国公民的时限--即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见习公民期间积极融入英国社会、服务社区、参加本地活动,最快可在申请见习公民1年之后入籍。即原先从高技术移民转为英国国籍要花费8年时间,现在有可能只要6年,而亲属移民入籍则由原来的5年减到3年。
如果申请人不愿意成为英国公民,则必须经过至少3年的见习公民期才能申请永久居留权。此外,申请入籍的人士如果在见习期间一直没有达到成为英国公民所要求的分数,则在见习期到期后自动转为永久居留。见习公民期的时间上限为5年。
按照新法规定,申请人要获得永久居留权,则需要坐更长时间的“移民监”,而不是像现行法律规定的,在工签、难民签或亲属团聚签证到期后就可以自动申请永久居留。
此外,新法中还规定,在见习公民期间无论是申请永久居留还是申请入籍,都必须经过Life in UK的考试,而选择入籍的人还要再通过一项更为复杂的英国人文政治考试方能取得英国籍。
过渡期尽快入籍 或换取永居
为了让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规定,英国边境局已经将居留权记分制推迟6个月开始施行。因此,细则的有关规定暂定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但是具体的实施日期待定。
在细则正式开始实施之前,英国政府于2009年9月公布了过渡期的实施方案。在《赚得居留权》正式实施日之前已经获得ILR签证的移民,将自动被认定为新法中的英国永久居民,而无需支付额外费用申请。这些人可以在新法开始实施的头两年,按照旧例申请入籍。
在过渡期内,高技术移民转永居的申请者还是可以依照旧法的有关规定申请ILR签证,但是内政部在近期对5年工作签期间的报税情况要求更加严格。
业内专家建议已经持有永久居留但是还在考虑是否入籍的移民应抓紧机会,尽量在2011年新法实施前办理入籍手续。新法实施之后政府不但对报税情况要求更严,申请人还要做志愿者服务,这对于很多华人来说不太容易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