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1-12 12:44:50作者:
卫生署预告健保法施行细则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学术科技研究等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必须以第1类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身分投保,健保费全部自付,政府不再帮忙负担4成保费。
过去大陆人士以产业科技研究、学术科技研究、企业内部调动等事由来台的大陆专业人士,只要在台湾住满4个月,都能比照第6类无雇主身分纳保,因为政府会帮忙出4成保费,所以,最低只要缴新台币659元,就能享有健保资源,引发蓝绿立委抨击。
卫生署最近预告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大陆专业人士来台,都必须以第1类"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身分纳保,且健保费政府不再负担,全部由大陆专业人士自付,减少外界争议。
卫生署健保小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这些大陆专业人士必须以最高投保薪资级距投保,也就是13万1700元薪资级距投保,每个月约须付5900元健保费。
不过,有些人认为自己来台的津贴、经费没有那么高,曲同光指出,那就必须自行举证,例如拿出所得证明来举证,但投保薪资最低不得低于劳保薪资4万3900元,或不能低于同公司同职等的投保薪资。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提出"双卡"原则,若大陆专业人士不想以最高薪资级距投保,就必须以专业人员平均投保金额或申请服务单位同职位员工申报的最高投保金额来投保。
另外,对于大陆人士到台湾投资纳保原则,曲同光表示,过去就一直是比照台湾雇主投保方式,以第1类雇主及自营业主身分投保,自行负担所有保费,且投保金额是以13万1700元纳保。
曲同光表示,草案预告后,广纳各界意见,但这个部分已在去年12月25日经健保监理委员会讨论过,应能符合大家的看法,未来将报请行政院核准,通过后就可以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