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4日新华网:24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贪污罪等多项罪名的30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禹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受贿罪、贩卖毒品罪等15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09年11月25日武汉晚报:陕西高中生徐梗荣猝死公安局案,昨天在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并于当晚宣判: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犯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罚;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原民警贾严刚犯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1年6个月。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民警李红卫犯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两天时间,三起涉及公安局长的案件开审,有三位公安局长、五位公安干警受审,一人死缓,多人被判徒刑,虽然不能说空前绝后,但也绝对是蔚然壮观。
公安局长如此集中受审,是否反映出公安等执法机关成为了犯罪的关注点?应该说,这是有一些道理的。比如,重庆市的文强案,牵扯出多少警察?这些年,受审的警察有多少?虽然数量不一定很多,但占警察中的比例应该比其他人群要高。
为何警察这个最应该依法办事的执法机关,反而有这么多的警察走向犯罪道理,最后接受人民的审判呢?
一些年来,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共的机关工作人员、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都以特别者自居,以为自己就是法,胆大妄为,执法犯法。
特别是一些公安机关的领导也带头犯法,使得上行下效,使得警察执法犯法现象突出。比如,天津市原政协主席宋平顺就是天津市公安局长出身,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也是天津市公安局长出身,今年又有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小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张弢等涉嫌严重违纪遭调查,从基层司法人员,到最高执法官员,都有人涉嫌违法犯罪,被审查,被审判,说明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