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上宣称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八十年代,国务院正式确定有55个「少数民族」。全国人大开会时,平日穿着与社会上其他人无异的少数民族代表,就会穿上他们的民族服装出席;奥运会也由汉人穿上55个少数民族服装登场,扮演「民族大团结」。
这种多民族国家,沿袭苏联旧规而来,亦体现中国专制政治文化的「南面称王,八方来朝」的天朝心态,是现代文明发达国家所没有的。打开中国领导人的简介,比如「胡锦涛」,都注明是「汉族」。但在美国,奥巴马总统简介决不可能出现「肯尼亚族」。在美国,若你把某人标籤为「犹太族」、「刚果族」,可能会惹官司,被人告你「种族主义」。
美国是移民国家,族裔繁多,远超中国,但不管来自那里,入了美籍,就是「美国人」。美国人有亚裔、非裔、拉美裔、意裔、有黑人、华人、韩人等等。但那都不是「民族」,而是「种族」。民族,nation,第一解是国家,第二解才是民族。族裔,英文是race。日本也一样,中国人、朝鲜人加入日本国籍,就是日本人,绝不会被叫做汉族人、朝鲜族人。美国人、日本人,不论出身甚麽族裔,在宪法面前都一律平等。不可能像中国宪法那样规定自治区主席一定要由少数民族担任。
孙中山和中华民国讲「五族共和」,五族就是汉、满、蒙、回、藏,只称汉人、回人......,不会称汉族、回族。实际上,中国只有一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历经四、五千年的融合同化,正如你在长江下游,想要勺一杯纯属金沙江的水一样根本不可能,而维吾尔民族,其实也是中共建政后创出来的。「维吾尔」意指「联合」、「同盟」,新疆游牧部落本是鬆散的,没有民族认同,他们大多信伊斯兰教,互称「穆斯林」,即「兄弟」之意。伊斯兰教是不承认民族的,伊斯兰教国家的伊朗人、伊拉克人,所指的不是民族,而是国民。
中共建政后,把五族共和的中华民族分成56个民族,又设立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这些自治地区的总人口是 1.66亿人,但少数族裔只佔不到一半。所有自治地区徒有自治之名,却都由中共派的汉人干部掌党委之实权,少数族裔在政治上只是傀儡。中央属下的国企佔有自治地区的资源开发权益,但另一方面却给少数族裔一些不应有的权利,比如可以不受节制生育的限制,少数族裔入学可获加分,甚至少数族裔犯了刑事桉都可以减刑或免刑,众所周知的是少数族裔杀了人不会判死刑。民事桉少数族裔也有较高胜算。
少数族裔在政治、经济上受压制所产生的不满,就利用对他们的小优惠政策表达出来。比如说在刑事、民事上对少数族裔的宽鬆,就使少数族裔借机把政治、经济上受压制的不满,向汉人发洩。于是出现针筒扎人事件这种反社会病毒的流播。
法律、政策上对少数族裔倾斜,这种不平等,反过来又导致汉人的不满,于是引起汉人的示威、抗议,高呼区党委书记下台。因此,一切祸乱的根源,就是多民族国家的宪法,对少数族裔假自治真控制,在政治经济上大处压制而又在小处放纵,这些民族政策造成的。
制订这样的宪法与政策,其深层的意识,一是天朝心态,二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潜意识,而最根本的,就是把人分成十等的不平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