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4-22 21:42:00作者:
欧文龙案号称澳门史上最大贪案
澳门终审法院判处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第二起贪污案罪名成立,判处入狱27年9个月。欧文龙前后两案合共判囚28年半。
终审法院合议庭周三宣判,欧文龙24项贪污、清洗黑钱及批准建筑工程时滥用职权等罪名成立,另外4项不成立。
去年1月,欧文龙在另一起贪污案中被判处入狱27年。
综合两个阶段审判,欧文龙共81项罪名成立,若刑期全部独立计算,欧文龙需监禁368年9个月,但由于澳门数罪并罚刑期上限为30年,故裁定欧文龙入狱28年6个月。罚款24万澳门元。
澳门广播电视援引合议庭主席岑浩辉宣判时说,欧文龙身为工务领域主要官员,不顾职责义务,无视法规,把行政审批程序变为谋取巨额私利的工具,严重妨碍工务部门行使公权力,偏袒行贿者利益,造成不公平情况。
判词指出,欧文龙的行为,大大损害法治,充分显示欧文龙贪得无厌,疯狂公然敛财,肆无忌惮,视法律如无物,犯罪次数之多,经历时间之长,前所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