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12-05 01:34:00作者:张三一言
现今华人世界“崛起”一小批打着“理性”旗号的“反暴力专业户”。他们对其主子分裂国家使用枪桿子暴力出政权,不发出任何反暴力之声,反而高歌赞颂;对其主子今天拆迁维稳大量使用暴力打杀维权、异议人士,他们粒声不出;民众一旦用些微暴力反抗强大的恶暴力时,他们就铺天盖地大声吼叫,痛斥暴力,提高三十六度分贝大呼“理性!”、“宽容!”
我不鼓励暴力和杀人,但是,明确表明,我主张统治者先放弃暴力和杀人,先让人们有非暴力不杀人的路可走。只要统治者做第一步不使用暴力去侵犯剥夺民众权利和杀人,我就全力支持和鼓吹和解。这也是我之所以支持和中国解智库的理由。但是,中国的国情是民众只能屈服於共产党强权高压下,民众只能忍受被掠夺被侮辱被冤屈被迫害被残杀,不得持异议、不得反抗。因为民众没有说理的空间、民众没有依法维护和争取权利的途径;民众事实上是身处人类史无前例的大牢狱之灾难中。民众在此国情下唯一还能走的就是行使“共同死亡”原则的暴力反抗之路。杨佳就是在如此国情下一个突出且有代表性的正义行动。反民间暴力者为了指责和否定杨佳,着意回避和抹煞目前中国只有暴力反抗一途这个社会现实。
说共产党的理论和行动已经杜绝了民主走非暴力途径,有甚么事实根据?
共产党的“公理”是:不准反对共产党、不准革政府的命、不准对党不满、不准对党提出申诉、不准对党提意见、不准不服从党、不准不忠於党、不准忠的程度不足够…暴力的固然不准,非暴力的甚至极温和的也不准(王策共产党执政三十年);违反党法的固然不准,遵守党法的也不准(你依据党立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做一下看看、你的权利被侵犯了到法院去提诉看看、你去申请奥运示威区示威看看;你要依法上访他就要大逮捕、要严打…)一句话,在今天,所有暴力的、和平的、温和的、非法的、合法的维护民众权利(即反对共产党剥夺迫害)的路共产党都不准。今天的现实是:共产党使用制度性暴力和具体的暴力对民众政治迫害、侵犯民众权利、掠夺民众利益事件多如牛毛,民众合法维权全失败了。对这种现象,人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了,人们已经麻木了,没有反应了。民众如是,文人呢?绝大多数文人已经被收买或不给慑息也给慑服了;绝大多数文人都在给中共统治提供理论根据和强加其精神统治力量。余下的少数知识人在极困难条件下为民众发出极微弱的声音,对统治者并没有多大影响力;民众口头对共产党不满的议论没有作用。造成了一是民众“不会说话”,二是民众“不能说话”的社会现实。以上说的是在中国没有了“说话的道路”的现实。
人们应注意到一个浅显的道理。民间合法对应暴政,必须得到共产党正面回应才能起作用;事实上是共产党拒绝任何民众诉求作良性的、正面的回应,所以,合法道路根本就无从实现──合法道路被堵死了。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暴力只要一方愿意即可行,所以民间暴力是无需取得共产党同意也可以自行决定付诸实现的;这正如共产党从来没有徵求得民众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对民众实行暴力掠夺、侵犯、压迫一样。当民众决定以共同死亡原则去对付共产党时,法律是无效的;对杨佳式的共同死亡行为,法律是无效的。所以,暴力是禁不绝的──除非取消导致暴力的源头,即共产党首先对民众停止使用暴力。这里说的是中国现实为人们提供了一条暴力反抗的条件。
在如此政治现实中──即和平合法之路被堵死,暴力抗暴的条件具备了──人们能走的只有类翁安类杨佳之路了。能让社会重视、关注和影响统治者的不是说话而是行动,尤其是使用暴力行动。只有这类道路才能唤起人们,只有这类行动才能逼迫共产党不得不重视。杨佳就用杀猪刀引起全国甚么全世界关注,统治者也被压到不能不正视。
杨佳与众不同的地方在於:一般人在共产党暴力高压+欺骗洗脑下都驯服地忍受了“不准反对共产党”强压下的所有侵犯掠夺冤屈;杨佳则为了尊严而拒绝忍受冤屈,採取“要求给个话法,你不给他就用杀猪刀给你一个正义的说法”的模式行事。杨佳猪刀杀警是共产党政治现实迫出来的,也是民间在共产党的政治现实中一条可行之道。若共产党不改变它造就的现国情,杨佳之路可能就是中国民众维权和改变社会的唯一道路。
我们还可以从另角度观察,得出同一结论。
中共已经成功地把“中国人民”、“国家利益”、“民主尊严”、“主权”等概念和“共产党”紧紧地捆绑成了铁板一块。民众维护权益都遭受到以“中国人民”、“国家利益”、“民主尊严”、“主权”的名义压制下去了。高压加上全方位长期间欺骗,人们已经被麻醉甚至洗脑而不自知,成了自觉或无奈地维护共产党政权的力量;民众也就失去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政治、道义,甚至情理权利的根据──换一句话说就是民众已经丧失了为自己权利说话的理由,也就是失去了为自己说话的能力。在这样环境下,一些没有被洗脑还保留权利意识的,或者新的权利觉醒者要用甚么方法维护自己权利?你用说理的方法吗?暴政打压你,人们不理你;有甚么作用?有作用的只是翁安模式、杨佳模式。
请问,中国人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利益,还有甚么合法的路可走?在这样政治国情下,要民众温和、守法、理性、宽容,你们不觉得脸红吗?
事实证明,社会、制度、权力演变多是採用法律外的和暴力促成的。废除歧视黑人的法律和制度是由黑妇坐白人公共车位的非法行动开始然后而取得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对英国使用非法的暴力取得的;包产到户是非法行为、摸石过河少数先富是公然违宪下进行的。
在中国,能不走以暴抗暴之途吗?
在中国,有谁能给我指出一条可行的非暴力之路?
我不鼓励暴力和杀人,但是,明确表明,我主张统治者先放弃暴力和杀人,先让人们有非暴力不杀人的路可走。只要统治者做第一步不使用暴力去侵犯剥夺民众权利和杀人,我就全力支持和鼓吹和解。这也是我之所以支持和中国解智库的理由。但是,中国的国情是民众只能屈服於共产党强权高压下,民众只能忍受被掠夺被侮辱被冤屈被迫害被残杀,不得持异议、不得反抗。因为民众没有说理的空间、民众没有依法维护和争取权利的途径;民众事实上是身处人类史无前例的大牢狱之灾难中。民众在此国情下唯一还能走的就是行使“共同死亡”原则的暴力反抗之路。杨佳就是在如此国情下一个突出且有代表性的正义行动。反民间暴力者为了指责和否定杨佳,着意回避和抹煞目前中国只有暴力反抗一途这个社会现实。
说共产党的理论和行动已经杜绝了民主走非暴力途径,有甚么事实根据?
共产党的“公理”是:不准反对共产党、不准革政府的命、不准对党不满、不准对党提出申诉、不准对党提意见、不准不服从党、不准不忠於党、不准忠的程度不足够…暴力的固然不准,非暴力的甚至极温和的也不准(王策共产党执政三十年);违反党法的固然不准,遵守党法的也不准(你依据党立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做一下看看、你的权利被侵犯了到法院去提诉看看、你去申请奥运示威区示威看看;你要依法上访他就要大逮捕、要严打…)一句话,在今天,所有暴力的、和平的、温和的、非法的、合法的维护民众权利(即反对共产党剥夺迫害)的路共产党都不准。今天的现实是:共产党使用制度性暴力和具体的暴力对民众政治迫害、侵犯民众权利、掠夺民众利益事件多如牛毛,民众合法维权全失败了。对这种现象,人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了,人们已经麻木了,没有反应了。民众如是,文人呢?绝大多数文人已经被收买或不给慑息也给慑服了;绝大多数文人都在给中共统治提供理论根据和强加其精神统治力量。余下的少数知识人在极困难条件下为民众发出极微弱的声音,对统治者并没有多大影响力;民众口头对共产党不满的议论没有作用。造成了一是民众“不会说话”,二是民众“不能说话”的社会现实。以上说的是在中国没有了“说话的道路”的现实。
人们应注意到一个浅显的道理。民间合法对应暴政,必须得到共产党正面回应才能起作用;事实上是共产党拒绝任何民众诉求作良性的、正面的回应,所以,合法道路根本就无从实现──合法道路被堵死了。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暴力只要一方愿意即可行,所以民间暴力是无需取得共产党同意也可以自行决定付诸实现的;这正如共产党从来没有徵求得民众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对民众实行暴力掠夺、侵犯、压迫一样。当民众决定以共同死亡原则去对付共产党时,法律是无效的;对杨佳式的共同死亡行为,法律是无效的。所以,暴力是禁不绝的──除非取消导致暴力的源头,即共产党首先对民众停止使用暴力。这里说的是中国现实为人们提供了一条暴力反抗的条件。
在如此政治现实中──即和平合法之路被堵死,暴力抗暴的条件具备了──人们能走的只有类翁安类杨佳之路了。能让社会重视、关注和影响统治者的不是说话而是行动,尤其是使用暴力行动。只有这类道路才能唤起人们,只有这类行动才能逼迫共产党不得不重视。杨佳就用杀猪刀引起全国甚么全世界关注,统治者也被压到不能不正视。
杨佳与众不同的地方在於:一般人在共产党暴力高压+欺骗洗脑下都驯服地忍受了“不准反对共产党”强压下的所有侵犯掠夺冤屈;杨佳则为了尊严而拒绝忍受冤屈,採取“要求给个话法,你不给他就用杀猪刀给你一个正义的说法”的模式行事。杨佳猪刀杀警是共产党政治现实迫出来的,也是民间在共产党的政治现实中一条可行之道。若共产党不改变它造就的现国情,杨佳之路可能就是中国民众维权和改变社会的唯一道路。
我们还可以从另角度观察,得出同一结论。
中共已经成功地把“中国人民”、“国家利益”、“民主尊严”、“主权”等概念和“共产党”紧紧地捆绑成了铁板一块。民众维护权益都遭受到以“中国人民”、“国家利益”、“民主尊严”、“主权”的名义压制下去了。高压加上全方位长期间欺骗,人们已经被麻醉甚至洗脑而不自知,成了自觉或无奈地维护共产党政权的力量;民众也就失去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政治、道义,甚至情理权利的根据──换一句话说就是民众已经丧失了为自己权利说话的理由,也就是失去了为自己说话的能力。在这样环境下,一些没有被洗脑还保留权利意识的,或者新的权利觉醒者要用甚么方法维护自己权利?你用说理的方法吗?暴政打压你,人们不理你;有甚么作用?有作用的只是翁安模式、杨佳模式。
请问,中国人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利益,还有甚么合法的路可走?在这样政治国情下,要民众温和、守法、理性、宽容,你们不觉得脸红吗?
事实证明,社会、制度、权力演变多是採用法律外的和暴力促成的。废除歧视黑人的法律和制度是由黑妇坐白人公共车位的非法行动开始然后而取得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对英国使用非法的暴力取得的;包产到户是非法行为、摸石过河少数先富是公然违宪下进行的。
在中国,能不走以暴抗暴之途吗?
在中国,有谁能给我指出一条可行的非暴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