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12-01 08:37:14作者:俞忠欢
我曾于1984年因杀单位领导而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杨佳一样,判决前被关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判决后即被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一号监死刑监房羁押,体验过"死牢"生活,遭受过酷刑。
"死牢"3.3㎡;关一名死刑犯,两名看管死刑犯的犯人,另加一名因监房紧张而寄住"死牢"的犯人,共关四人,人均0.825㎡,睡地板, 四人吃喝拉撒全在这3.3㎡里。
监狱伙食分:不劳动、轻劳动、重劳动和特殊劳动四种。死刑犯的伙食属不劳动,最差;其他犯人还可以用钱买些食物和日用品,死刑犯即使有钱也不能买食物和日用品;若其他犯人送吃的给死刑犯,就是违纪,要受惩罚。
死刑犯一般被"前铐"(双手被手铐铐在身前),如闹"情绪",即使是一点点的"情绪",也会被狱警狠打和电警棍猛电,打过电过后就被带上脚镣,反转手臂到身后"后铐",而且手铐的链子被收至最紧,腕口也被收至最紧,还用皮带铐把双臂紧紧捆住,吃喝拉撒全都由看管犯照料。最难受的是到第三、四天,双肩膀臂发胀发麻,脑袋发胀发痛,生不如死。过了这一关,以后就麻木了。这种惩罚至少十天。上述酷刑,我都受过,不知杨佳受过吗?
上海市民俞忠欢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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