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虐杀的音乐人于宙之妻被判刑三年

作者:辛迪 发表:2008-11-2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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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辛迪报导】11月25日是世界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但就在这天,据北京消息来源提供的信息,当地时间上午9时,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在法轮功学员、画家许那的律师程海因众所周知的原因没能到庭的情况下,法庭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对许那非法判刑三年。许那当庭提出上诉要求。

记者之后采访了程海律师,程律师说,这个宣判是不公正的,他将协助许那上诉。他说,法轮功在中国并没有非法的定义,但这些年却被法庭认定非法。他相信,基于中国的法律和律师界的努力,总有一天,中国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要和国际社会接轨,承认法轮功在中国的合法地位。法轮功的信仰者将可以自由的拥有他们的信仰。

许那是音乐人于宙的妻子,看中国之前曾报导,许那是一位获奖青年画家,今年四十岁。丈夫于宙是著名民谣乐队"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的歌手、鼓手兼口琴师,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是中共为举办奥运而被虐杀的第一个被报道出的牺牲者。

1月26日晚十点左右,北京音乐人于宙演出结束与妻子许那下班开车回家,行驶到通州北苑的杨庄路段被警察拦截,进行"奥运搜查"。因为发现于宙和许那是法轮功学员,警察就将他们抓到通州区看守所。

2月6日大年三十,年仅42岁的于宙遇难,当局不许于宙家人看到于宙的身体。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于宙遗体已做解剖,但不准家属找法医,而是由当局指定的医生草草下了自然死亡的结论。于宙去世前没能和许那见上最后一面,看守所连许那参加于宙的丧事都没有允许。

2008年5月初,许那从北京市看守所被转移到崇文区看守所,继续遭受非法关押。现已经关押近一年。

程海在开庭前发表的一审辩护词中表示,崇文区检察院指控许那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即传播邪教宣传品,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许那案一审存在严重的超期羁押,应予立即纠正。

程海向法庭建议,中国宪法保护信仰自由,"法轮功教义中宣传的真善忍核心价值没有危害社会,法轮功应该是一种新型合法信仰形式,其信仰者的信仰活动应受法律保护。"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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