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涌对中央社记者指出,0本案于十月三十一日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过程还算顺利,辩方所提证据明显占优势,控方证据则显得不足,希望法院能据此公平判决,还张一公道。
王涌指出,全案可望在一至两周内判决,目前由于张一健康不佳,已申请取保候审,也盼望能得到公正处理。
王涌说,本案关键在于,张一担任董事长的枣之礼公司,实际是张一出资,出资证明一应俱全。而名义上的合伙人,也就是控告张一"侵占"的谭玉群、孟艳和孙凡瑞,是以"打借条"的方式借了一些钱给张一,按照中国大陆的公司法,这种方式不能算是出资,所以他们不能算是公司实质的股东。也因此,他们以公司股东为名控告张一"侵占",依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此前,史中兴曾经指出,他在大陆经商投资已经十多年,一九九七年与妻子张一在新郑市成立河南省三力食品有限公司,后改为河南省枣之礼实业有限公司,由张一担任董事长,史中兴为执行董事,公司业务不断发展,至二零零六年十月资产达到人民币数千万元。
二零零四年初,张一为扩大企业生产,在新郑市孟庄镇洽购古枣园六百多亩土地,计划注册成立古枣园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了符合中国大陆设立内资公司的规定,张一找了在郑州东方企业担保公司任职的朋友孟艳,以及孟艳的友人、河南富邦公司董事长孙凡瑞任挂名股东。
二零零六年七月,孟艳为了孙凡瑞的另一家公司:河南张弓酒业有限公司向商丘信用社贷款三千万元,要求张一用上述古枣园土地担保两千万元。
可是在取得贷款之后,孟艳却把全部的贷款金额分两次转到她所在的东方担保公司帐户,而没有用在张弓酒厂的项目上。
孟艳的所作所为被张一发现后,张一要求撤回担保或把贷款还给商丘信用社以免违法,但为孟艳所拒,孟艳且更进一步的于当年十月份透过其嫂谭玉群,控告张一"职务侵占"。于是张一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左右向河南省检察院举报孟艳骗取贷款的事实。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张一在新郑返家途中,突然遭到重大车祸,颅脑骨严重凹陷,七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胸腔积水,医院三次发出病危通知。经过救治,张一双目视力偏盲,视、脑神经挫伤,需要接受长期治疗。然而撞她的人是谁?到现在没有破案。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郑州市公安局在上海以张一涉嫌"职务侵占"为由将她刑事拘留,并将张一带返郑州。
史中兴指出,全案之所以发展到这种地步,主因孟艳与孙凡瑞在郑州市有绵密的公检法关系网。孟艳曾任郑州商业银行一个支行的行长,孙凡瑞的一个叔叔孙郑生,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院长,另一个叔叔孙景国是郑州市政协秘书长,他们连同市公安局、政法委的一些领导人,在复杂的权钱关系下,颠倒全案黑白,"实际犯罪的人逍遥法外,无罪的人却遭关押",让人心寒。
史中兴于六月十五日带着两个孩子返回台湾,他说,"这次回来台湾就像逃命,如果回到郑州,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被这些人扣上什么罪名,到时候全家真的家破人亡,冤案永远不能平反。"
更有甚者,大陆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陆欢,因为报导这件事,而于今年六月二十日中午下班途中,突遭四名男子殴打,造成她的腿、手、脸、肩膀多处受伤,膝盖积水,无法正常上班。当时四名男子声称:"你再乱写,就弄死你",显然是一起暴力报复记者的恶性事件。然而,警方仅对指使者孙凡瑞进行"诫勉性谈话",全案在河南引起轩然大波。
中国政府官方的"中国网"报导了这起涉及台商的无法无天事件,并且质问孙凡瑞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的背后究竟是一把怎样的保护伞?河南到底有没有基本的法治和秩序呢?"
史中兴希望本案能得到中国大陆高层重视,能公开、公平、公正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将真正犯罪的人绳之以法,尽早让他的妻子保外就医,并且还张一清白,让台商都能安心在大陆作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