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汽车等等,无形资产包括肖像权、名誉权、专利权、品牌权、言论权、出版权等等,它们也和有形资产一样,都有含金量。为肖像权、品牌权等无形资产打官司的事层出不穷。国籍也是属于无形资产,有中国籍就有在中国的基本人权,包括在中国的居住权、工作权、受教育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还有言论权等等。
中共有没有资格开除海外华人的中国籍呢?那末就得追根究底研究一下国籍倒底属于谁?如果国籍的所有权属于中共,那么海外华人被它开除国籍是活该,如果国籍的所有权属于海外华人自己,那么他们就有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西方国家,公民的国籍肯定属于本人,谁都无权剥夺!举例说明:美国的国籍法规定生在本土的不满18岁的公民任何人都无权改变他们的国籍(包括他们的父母和政府),18岁成年后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国籍。而移民的国籍是考来买来的(通过英语考试,每次$700元,考试失败后还能付款再考),而有些国家的国籍规定只须用钱去买,即用有形资产换无形资产,取得国籍后根本不会“自动丧失”。因为美国的国籍法中没有“自动丧失”国籍这条法规,美国是一个非常尊重和保护公民人权的国家。通过入籍典礼每个美国公民都有一张美国公民証书以証明其具有美国籍,所以在美国,国籍是属于美国公民的,那怕他长期在海外而且有几个其它国籍,美国政府都没有权力剥夺他的美国籍。这种例子很多,象钱学森的子女生在美国,尽管在中国住了几十年,美国籍依旧,随时随地可回美国。其中原因根本不是中共造谣所说的“西方国家承认双重国籍”,而是美国政府只有权承认和保护美国公民的美国籍,绝不敢也没有资格开除美国公民的美国籍,象这类开除上百万海外华人的中国籍的丑闻只会发生在专制的中国,发生在美国的话,总统早被赶下台了。
在中国,公民的国籍属于谁呢?很多人都以为公民的国籍属于中共政府,否则中共怎能随便开除海外华人的国籍呢?也有人说“国籍法”是中共在1980年制定的,所以国籍是中共给的,是属于中共的。在此,我问各位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先有国籍还是先有中共?先有国籍还是先有国籍法?答案只有一个,当然先有中国籍,才有中共,才有中共制定的国籍法!中国籍已经有了几千年了,那么,我们的国籍怎么会是中共给的?众所周知,中共在1949年夺权时没有带来一分钱、一寸土!怎么会送给我们十三亿个国籍?我们的国籍是父母亲给的,这是天赋人权,胡温的国籍也是父母给的,全世界人的国籍都是父母给的,因为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的国籍法都规定父母是那国人,子女必是那国人。如果说国籍是政府给的,那么胡温的国籍就是中华民国政府给的,中华民国政府离大陆时怎么没有取消他们的国籍?再说句中共不爱听的话,如果中共把国籍看成是它的财产和它的权力象征,那么它倒台时,是否要开除13亿中国人的国籍?所以国籍和政党毫无关系,政党来了又去,不变的是人民,是有2000年历史的中华民族。中共拿了纳税人的钱理应做好中国公民的国籍注册登记工作,并且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公民的国籍,但它却把国籍作为欺压华人的手段。
国籍的普世价值就是人人都有祖国,人人都有在祖国居住的基本人权。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中共国除外)制定国籍法的潜规则都是只能承认自己国家的国籍,不能承认双重国籍。中共违反了国籍的普世价值和它的潜规则,剥夺了海外华人的祖国,还说是为了海外华人“好”。
其实海外华人不需要中共的“好”,只要还给国籍就可以了。中共抢掠了我们的祖国,抢走了我们的根,还欺骗我们说:你们有祖籍国,有文化根,有些被中共洗脑的人也跟着喊热爱祖籍国,热爱文化根,殊不知自己已上当受骗,做了没有祖国的亡国奴,成了没有祖国的新犹太人。要回祖国的唯一办法就是打倒抢走我们祖国的中共,大家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