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广东梅州、现年18岁的小朱(化名)于07年12月11日凌晨在深圳被两名男子强行拖上私家车带至汕头一民房内,即遭七、八名匪徒轮奸。小朱事后回忆称,事发时屋里还有三名衣衫褴褛的少女,三人均于同日在深圳被绑架,之前都在发廊工作。翌日多名匪徒将她们带到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一栋三层高民房,当时一名潮州口音的“老板”及另外六名持枪的湖南口音男子警告说,她们已失去自由,每天须接客赚足五百元人民币才不会捱打,若逃跑会被扔下河或枪毙。“老板”威胁说,“你们走得出门口也走不出这个镇”!小朱与另外十多名“听话”少女获“优待”,可穿着衣服在该民房接客,其余有十多名少女则被罚脱光衣服囚禁于一楼及二楼的房间内,其中部分女子有曾遭殴打及性虐待的痕迹,原因是营业额不足或曾经逃跑被捉回。“老板”曾向小朱说,该镇有约80家“卖淫大厦”、上千名“性奴”,当中大部分人变成只会做爱、吃饭、睡觉的“性交机器”,唯一有机会离开就是被卖去越南、云南、福建等地给人当“老婆”。
从“童奴”到“性奴”,再加上“血汗工厂”、“假冒伪劣”等等丑恶现象,原始资本主义特征在今天的中国确确实实是“一个也不能少”了。从上述新闻报道里可以看出,黑恶犯罪集团已经把强迫卖淫“经营”成为绑架、禁锢、接客、贩卖的“一条龙”式流水线作业。从传统的发廊、桑那、夜总会的“一本万利”干脆“跨越式发展”成绑架女人作为性奴(免费摇钱树)的“无本生利”。而受害女性一旦落入魔掌,不仅完全失去人身自由被迫充当妓女,还会随时遭受轮奸、殴打、性虐待甚至被杀害,部分人如果因各种原因丧失了被压榨的价值,最后的(也许是最好的)归宿就是被卖至偏远地区给人当“老婆”(其实还是当性奴)。与“童奴”相比,这种“性奴”的非人遭遇同样让人“非常震惊”、“令人发指”,因为此一事件的性质显然已经超过了一般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范畴。
曾几何时,新中国女性还被称为“半边天”,姑勿论在实际上是否当真拥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起码绝对不会有被强迫卖淫、被绑架贩卖之虞。那么这种以往只会发生在“万恶的旧社会”或“腐朽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丑恶现象怎么能发生在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呢?当然,我们并非天真地以为这是第一例如此性质的恶劣案件。曾几何时,“繁荣昌(娼)盛”一词早已成为部分官员的“升官秘笈”和平头百姓的“谈资笑料”,中国的地下卖淫产业早已“举世闻名”,不仅日本人浩浩荡荡地前来中国“集体买春”,而且国内个别“前卫”专家学者公开提倡“卖淫合法化”。但在笔者有限的记忆里,如此规模、如此恶劣的卖淫集团犯罪案件应该还是第一次被曝光(否则记者会在新闻报道里列出前例)。以往媒体披露的多在西方国家发生的性奴案件,如今终于被“引进”到中国,一项“与国际接轨”的新纪录又诞生了。
与山西“童奴”案件如出一辙的是,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猖狂至极而又规模庞大的黑恶卖淫犯罪行为,广东省潮州市各级地方政府同样视若无睹(其原因据说是无人报案),同样依赖媒体才得以揭发此一案件。比照一下山西黑砖窑的案例,人们大概也能推想出事情的原委。在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80家“卖淫大厦”自然是毫不起眼,绝对是波澜不惊。但在一个僻处乡间的弹丸小镇上,如果说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一无所知,除非有人认为十三亿中国人都是白痴。因为罪犯们公然叫嚣“你们走得出门口也走不出这个镇”,受害人逃脱后亦确实不敢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而只能向媒体“求救”,显见其黑恶势力在当地基本达到“只手遮天”的程度。
事实上,在经历太多太多类似“童奴”、矿难的各种悲剧后,人们的神经早已麻木,人们的同情心亦早已耗光。可以肯定的是,类似的“性奴”案件必然不止今天这一件,类似的黑恶团伙必然不止潮州这一伙,类似的包庇纵容亦必然不止钱东这一地。如果随后的“整治行动”仍然仅限于处理当地官员,所谓“打击黑恶势力”不过又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窠臼,异时异地,黑恶势力自然是“春风吹又生”。对于各级官员的贪污腐败,社会上早已有个共识叫做“制度性腐败”,现在,似乎应该再来一个新共识,叫做“制度性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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