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团派出身的国家宗教局长叶小文刚刚对中外记者承诺,在奥运会期间,中国政府在宗教方面的服务不会低于以往任何一届奥运会。不一会,就碰上记者刁钻提问,一时语塞,出了一个洋相——中共十七大代表兼法盲的洋相。
10月17日,叶小文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在记者看来似乎有备而来,一般问题根本难不倒他。18日明报记者报导称:正当他口沫四溅之际,1名外国 记者突然提问:“有宗教信仰的人能不能入共产党?”叶小文回覆:“共产党人不信教,信教的人不入党。”另1名记者存心让他难堪提问说,“有宗教信仰的藏民有人入党吗?”叶小文顿时语塞,会场引起一片笑声。
现在著名的十七大代表、共青团出身的叶小文居然连宪法都不放在眼里了,难怪人们说党及其党员可以超越法律。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既然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难道中国共产党员都不是中国公民了?
我认为,中国身份的自然人,首先是公民,然后再分人群,比如共产党员,不能当了共产党员,就可以不让信教了,就可以任意超越宪法了。这样的逻辑,只能说是强盗逻辑,或者强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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