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看中国特约画家文清作)
(看中国记者韩瑞综合报导)中共中央纪委5月30日发布最后通牒,要求党员干部30天内主动说清「不正常交易行为」。6月29日,30天限期到期,从中共各级党报披露的零碎讯息来看,除个别报导外,各地官员基本按兵不动,全国上下一片“清白”。
对违纪违规行为采取最后通牒模式,近年来已频频被中共中央部门使用,不过大多“雷声大,雨点小”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005年8月中纪委、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限令入股煤矿的国家工作人员,在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党员干部采取的对策是虽然名义撤股,但仍暗中控股。 2006年,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些部门也给出了“限期主动说清商业贿赂问题”的时间,但收效甚微。 2007年5月,中纪委、国家发改委等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自查情况要在6月20日前报送中央。目前,仍有各地豪华办公楼被曝光。
此次,按照中纪委相关要求,中共的党政干部必须认真对照检查。 然而据《东方日报》报导,除河南曾公布仅有近千官员主动交出区区八百万元违纪款,广州市医系统「自首者」一千多人外,其他省市以「机密」为由未能披露「讲清楚」详情。《人民日报》称,截至6月29日下午5时,从昆明市部分单位上报的情况看,没有一人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刚刚爆发「黑砖奴工」案的山西省,竟无一名官员承认自己有「不正常交易行为」。
自由亚洲电台引述目前旅居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方觉的话说:“从目前一个月来各地所谓坦白的贪污腐败事件来看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微乎其微地主动坦白正好说明了中纪委的这份文件是完全无效的,是极其可笑的。”
「自首成绩」不佳,令民众难以接受,民众近一步关注:自首大限过后,中纪委会怎麽做。中纪委官员无奈发话称,「反腐大限」后的第二招,就是将中纪委的「八项禁令」提升为法律。原来,过往内地官场有一潜规则,「党纪处分可替代或减轻刑事处分」。贪官被开除党籍、公职变相折合刑期,或重罪轻判,或免牢狱之苦。民间因此有「党票官帽抵罪三年」一说。从各地官员的反应看来,大家对此似乎也早已准备“赌一下”,贪官如此之多,被查到的概率毕竟小的多。如果连重典都根治不了腐败官风,届时中共中纪委看来也只能是黔驴技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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