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雍一家移民到加拿大后暂住我家两个月,办理枫叶卡、医疗卡、找工作和租房子等事宜。他们的两个孩子,在国内就上双语学校,英语表达能力很不错。小女儿 今年五岁,可爱调皮;大儿子今年八岁,更是可爱调皮。在我们把他们一家从机场接回家的路上,小雍给我们讲了她儿子对加拿大的向往。
来之前,她儿子在日记中写道:“过几天我们全家就要去加拿大生活了,听说那里的三文鱼很新鲜,我去了就要狂吃;那里的牛奶很便宜,我去了就要狂喝;那里的风景很漂亮,我去了就要狂玩;那里超生孩子不罚钱,政府还给牛奶金,我去了就要狂生……”。小学生的日记是要给老师批阅的,据说那位年轻的新婚女老师读到这篇日记时狂羡慕。
小雍夫妇对一双子女宠爱有加,岂料两个开心果不时生出事端,短短几个月时间竟然数次惊动了加拿大皇家骑警,而小雍夫妇也差点被套上“虐待子女”的罪名。
一个周末,他们夫妇一早开车带着孩子们去附近公园玩,说好下午一点之前回来吃午饭,我们左等右等,饭都凉了也没人影。打手机过去,一接通就被挂断。不一会儿,小雍打回电话,压着嗓子说:“我们遇到麻烦了,儿子在Play Ground 玩得太高兴而不肯回家,我老公硬拖他上车,顺手给了他两下子,不知哪个爱管闲事的报了警,老公被皇家骑警截下问询记录呢。”说完马上关机。我们一听,傻眼了。按加拿大法律,父母不得对子女有身体虐待的现象,如果证实父母殴打了孩子,被罚款还算是小事,严重的话会被隔离。
提心吊胆了一小时后,小雍一家谈笑风生地回来了。原来,小雍丈夫面对警察态度诚恳,反复声明一家人登陆还没几天,尚不清楚在加拿大不准打自家孩子。警察于是严肃全面地对小雍夫妇上了一课关于虐待子女的法律定义和惩罚条款,之后就放他们离开了,
小雍夫妇午餐时十分感慨,看来中国父母对子女的管教理念与加拿大法律定义的虐待有时仅一线之差,以后要把握好尺度啊。当日我再问小雍儿子现在最喜欢加拿大什么,他答道:“在外挨打只要狂哭,就会引来警察”。妹妹添了一句:“哥,在家挨打只要狂拨911”。孩子们的无忌童言让我们喷饭,而小雍夫妇则在一边尴尬得狂汗。
第二次惊动皇家骑警也是一个周末,小雍老公带着儿子去社区活动中心游泳,小雍则和女儿在楼下打球,回家后,小雍给出了一身汗的女儿洗澡。小雍转身到浴室放洗澡水时,女孩手脚麻利地提起电话拨了911:“嗨,警察叔叔……”。接线员告诉女孩,留在原地,皇家骑警十分钟内赶到,随即要女孩把电话转给大人。小雍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嗓音,气恼地责怪女儿,这更增加了接线员的怀疑。不管小雍怎样解释,接线员坚持要他们不准外出,等候视察。
小雍问女儿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儿轻描淡写地说:“Practice,看看警察叔叔真的会来不”。小雍忙交代说:“如果警察叔叔知道有殴打小孩的事情,会把妈妈抓进去坐牢的,所以,平时你不肯吃饭,妈妈拍下手心那个不算打,要记住了哦”。
警察上门了,这次是两位,拿着对讲机,一个一个房间要求打开查看,当然也看到小雍在给女儿洗澡,女孩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且一脸得意地坏笑,不像有身体虐待的样子。我也在旁边解释,确实是小孩乱拨电话。两位负责到底的警察把我叫到一边,询问了一些问题,比如女孩平时是否有惊慌、低落、愤怒的情绪?是否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身体的表现?女孩父母是否经常责备孩子使得子女感到自己一无是处?我知道他们是在按照“情绪虐待”的范畴调查情况,也就如实地都说“No”, 等我在他们的笔录中签了字,警察这才展开了笑颜,客气地向大家拜拜。
警察前脚一出门,她五岁的女儿突然惊叫:“哎呀, 刚才我很丢人的!”原来是她意识到自己赤条条被警察看到了,小家伙低下头沉默了片刻,然后说:“不过呢,那两个警察很Handsome(英俊)。”小雍问她什么意思,小家伙嘻嘻笑着说:“MM都喜欢帅哥呀!”“我晕”。
第三次差点又被指控虐待子女是在Super Store停车场,小雍上车前发现落下了一桶牛奶在收银处,就关照儿子看着妹妹等在车边,自己连奔带跑地回去取。等她气喘吁吁地赶来,远远发现孩子们身边有位中年西人妇人,一边盯着她的一双儿女,一边拿出手机要拨打。小雍立马警觉到坏事了,她有可能会被控“忽视照顾”的罪名。于是一路大声“Sorry! Sorry!”对着那妇人千道歉万保证,最后得到了那位妇人的谅解。此时的小雍已经在新移民英语班学了点法律知识,理解那位妇人不是多管闲事,她所做的完全是按照加拿大儿童法规定。
半年后,小雍夫妇先后找到工作并搬去了新居,据说一家四口狂喜欢加拿大,生活过的有滋有味,像惊动皇家警察这样有惊无险的事情再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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