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贩毒及吸毒 港富商罗兆辉罪成缓刑

发表:2007-03-1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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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人罗兆辉两年前在澳门一酒店内涉及毒品罪行而被捕,他较早前在法庭应讯时承认控罪,案件昨日宣判,罗兆辉被法庭判处入狱1年9个月,但是获缓刑2年并罚款1万元,罗兆辉闻悉毋须即时入狱,即面露笑容神情轻松离去。

  今年43岁的罗兆辉昨日在律师陪同下到澳门初级法院听判。

  主审法官高丽斯强调贩毒是严重罪行,但是考虑到罗兆辉早前已承认控罪,加上他过往并没有犯罪记录,其父母作供时也解释罗兆辉在1997 年生意失败,因精神压力过大才依赖毒品减压,考虑各因素后决判处罗兆辉贩毒、吸毒及持有吸毒工具3项罪名成立,合共判刑1年9个月,但是准予缓刑2年,另罚款1万元。

  案情指出,2005年1月,澳门司警接获线报,指有人在一家酒店内从事贩毒活动,司警其后进行突击搜查行动,当场拘捕罗兆辉及另外3名内地女子,当时4人都因吸食毒品而神志不清。

来源: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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